<tr id="c0ucc"><optgroup id="c0ucc"></optgroup></tr><acronym id="c0ucc"></acronym>
<sup id="c0ucc"><small id="c0ucc"></small></sup><acronym id="c0ucc"><small id="c0ucc"></small></acronym>
<sup id="c0ucc"><center id="c0ucc"></center></sup><acronym id="c0ucc"><center id="c0ucc"></center></acronym>
當前位置:首頁  > 天源資訊  > 招標資訊【返回上一級】
服務民生 奉獻社會

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質電廠1×6MW汽輪發電機DCS及熱控設備 采購安裝項目招標公告

時間:2021-07-02 發布者: 【返回上一級】

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質電廠1×6MW汽輪發電機DCS及熱控設備
采購安裝項目招標公告



一、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生物質電廠1×6MW汽輪發電機DCS及熱控設備采購安裝項目
1.2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3計劃供貨期:70日歷天(含安裝)

1.4建設地點:軒轅大道七號禹州市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電廠
、DCS技術規范
1.1.1、 本規范書對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二期   1x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采用的分散控制系統(以下簡稱DCS)提出了技術方面和有關方面的要求。

1.1.2、 本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所有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完全陳述與之有關的規范和標準。賣方應提供符合本規范書和有關工業標準要求的,經過實踐的代表當今技術水平的優質 DCS系統和有關設備及材料。

1.1.3、如果賣方未以書面形式對本規范書提出異議,則意味著賣方完全響應本規范書的要求,賣方提供的DCS和有關設備,以及資料和服務等應完全滿足本規范書有關工業標準的要求。如有異議,應在報價書中以“對規范書的意見和同規范書的差異”為標題的專門章節中加以詳細說明。

1.1.4、 賣方應具有所供的DCS1x6MW次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10套以上成功運行業績以及工程安裝指導和調試的資格和經驗熱工自動化建設施工資質。

1.1.5 、報價書及合同規定的文件,包括圖紙、計算、說明、使用手冊等,均應使用國際單位制(SI),所有文件、圖紙及通訊,均應使用中文。不論在合同談判及簽約后的工程建設期間,中文為主要的工作語言。若文件為英文,應同時附中文。

1.1.6、 只有買方有權修改本規范書。合同談判將以本規范書為藍本,并列入買方認可的技術偏差,經修改后最終確定的技術協議將作為合同的一個技術附件,并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共同簽署的會議紀要、補充文件等也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規范書的解釋權屬于買方。

1.1.7、 賣方在投標報價書中應列出在工程進度中和由于買方設計方案變動可能會產生數量變化的設備、材料的單價,并應承諾這些設備和材料在工程設計、安裝、調試和投運期間單價不變。

1.1.8、 合同簽定前后,賣方都應按照買方的時間、內容、進度要求提供其所需的設計資料,并按買方施工和設計進度要求隨時修正。賣方提供資料的時間和進度是否滿足工程的需要將作為罰款的考核條件之一。

1.1.9、 投標文件要求:

DCS系統的詳細說明,包括系統網絡配置圖及說明、系統性能、系統結構、系統通訊、對外接口、人機接口,過程通道、電源配置圖(初步)等;

DCS系統的供貨范圍,包括所有硬件、軟件、施工、服務和有關圖紙資料等;

DCS電子設備的荷重及散熱量資料;

賣方在投標時,至少應提供以下技術文件6套供買方審查:

投標技術說明書(要求按照規范書格式及章節編排進行響應);

設計及供貨所依據的規范及標準;

所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和樣本;

偏差表,若賣方不列偏差則視為完全響應規范書要求;

DCS硬件配置圖(初步)及所供設備清單和產地;

備品備件清單;

本工程組織大綱、質量控制與計劃保證;

所提供DCS系統應用業績表(特別是在同類型電廠的應用清單)及實現功能;

賣方認為有助于提高系統性能的建議和替代方案;

本規范書中所要求的其它說明、資料等;

提供DCS硬件系統及其設備的用電負荷(用于UPS電源參考負荷)。

賣方的供貨范圍和工作

1.2.1、賣方的供貨范圍

1.2.1.1、 賣方應提供滿足本規范書要求所必須的DCS全套硬件設備、軟件和各項服務。

1.2.1.2、 DCS供貨的所有機柜(包括隨DCS供貨的遠程I/O機柜)、設備之間的供電、信號、通訊電纜,以及隨供貨的機柜、預制電纜、通訊電纜應屬賣方的設計范圍和供貨范圍。

1.2.1.3  賣方應提供設計院設計的熱控電源專用盤。(詳見附頁熱控電源配置表)

1.2.1.4  賣方應按照設計院設計提供熱控一次測量控制元件至DCS所需的電源及控制電纜和橋架。(詳見附頁熱控電纜及橋架清單及熱控電源配置表)

1.2.1.5  賣方應提供設計院要求的除廠供設備外所有熱控設備。(詳見附頁熱控設備清冊)

1.2.1.6  賣方應提供汽水管道保溫及隨現場安裝位置變化增設的保溫箱和保護箱。

1.2.1.7  賣方應提供所有熱控安裝所需的耗材。

1.2.1.8 賣方應提供所有儀表閥門導管及伴熱帶保溫箱和保護箱。(詳見附頁熱控閥門導管清冊)。

1.2.1.9 賣方應提供所有熱控設備的設備標牌并按照規范標識懸掛。

1.2.1.10本規范書要求的全部外圍及附屬設備、范圍。

1.2.2、賣方的工作范圍

.1.2.2.1、 按照機組運行要求、本DCS規范書的規定和適用的工業標準,設計并組態一套完整的分散控制系統。賣方應具有設計邏輯的經驗,提供邏輯框圖、SAMA圖及組態圖。1.2.2.2、 提供構成DC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并全面負責,包括系統內的接線。負責其供貨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內部及其之間連線的設計和供貨。

1.2.2.3、 達到本規范書規定的全部功能要求,進行DCS軟件的編程和調試。定義I/O功能,并按照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最終I/O清單。

1.2.2.4、 應在制造廠內使用仿真機并接入DCS的輸入、輸出信號,進行閉環運行、測試和演示本規范書對DCS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在進行這種仿真測試和演示時,應有具備專職進行這種測試和演示的專家、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以及必要的測試設備和仿真機。買方有權在設備驗收期間對DCS的功能及性能進行抽查。賣方應在投標書中提出驗收測試的初步方案并在聯絡會上由買方認可。

1.2.2.5、 按照合同簽訂后30個自然日DCS及相關設備運送到施工現場,合同簽訂后70個自然日完成全部熱控系統安裝調試。

1.2.2.6、 根據本規范書的要求,提供必須的安裝詳圖和安裝指導。向買方提供施工圖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系統二次開發所需的全部圖紙、資料。

1.2.2.7、 通電啟動和調試服務,直到所供DCS能達到規范書的全部功能要求,并保證系統可利用率達到99.9%。

1.2.2.8、 根據本規范書的要求,向買方提供DCS系統優化運行所必需的系統文件,使買方能掌握、組態、編程、維護、修改和調試DCS。

1.2.2.9、 負責培訓買方的運行、維護和工程技術人員,并使這些培訓人員能得心應手地操作、維護、修改和調試DCS。

1.2.2.10、 DCS總接地應能直接接到電廠電氣接地網上。買方不接受需設單獨接地網的DCS。賣方提供DCS詳細的接地方式及要求,接地電阻不大于1Ω。                     

1.2.3、 除滿足上述工作范圍外,賣方的DCS還應與由其他供貨商供應的控制系統和設備協調,并由賣方負責相關的硬接線和通訊接口工作和提供連接的通訊電纜,DCS接口的控制系統和設備是:汽機電液控制系統(DEH)、遠程I/O等。

1.2.4、 賣方應在投標書中列出所提供通訊接口的型式和數量。并承諾接口的型式和數量能夠滿足買方對控制系統整體設計方案的要求。

1.2.5 按照《電力建設施工技術規范 4部分: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 DL 5190.4-2019的要求負責 所有熱控一次元件開孔安裝,現場接線、電纜及電纜橋架敷設和由賣方提供的過程 I/O 端子柜上的接線工作,包含廠供設備及防腐保溫,并通過省電力質檢站的驗收。。

1.2.6 按照《火力發電廠分散控制系統驗收測試規程》DL/T 659-2016《火力發電建設工程機組調試技術規范》DL/T5294-2013的要求所有熱控設備單機調試和系統調試,包含DEH,ETS系統調試,出具調試報告,并通過省電力質檢站的驗收。

1.2.7 高壓設備一次元件按照要求所需的熱處理及探傷工作。

1.2.8 壓力表,壓力開關,變送器等在安裝前的校驗,并出具校驗報告。

1.2.9 生活及施工所需的水電費用。

1.2.10 原有舊機柜電纜橋架的拆除。

1.2.11 熱控系統設備裝卸和安裝所需的勞動力及服務

買方的工作范圍

1.3.1、 買方將提供下列設備和服務:

1.3.1.1、所有的基礎、地腳螺栓和灌漿。

1.3.1.2、DEH,TSE,ETS系統設備機柜。

1.3.1.4、施工生活所需的電源接點。

1.3.1.5、所有電動閥門。

1.3.1、6 PID 圖和初步的 I/O 清單。

規范和標準

總則

2.1.1、 本規范書中包括的所有設備應遵照下列組織的適用標準和規范進行設計、制造、檢驗。 所采用的標準和規范(包括附件)應為合同期間的最新有效版本。當參照的規范和標準與本規范書存在明顯沖突時,賣方應向買方指出沖突之處并取得買方的書面意見。

2.1.2、 這些標準和規范中的規定為最低限度要求。如賣方根據自身判斷,并經買方或更為經濟的材料可實現所供設備的成功連續運行,則其設計可超出相應標準和規范中的規定要求。

2.1.3、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和服務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適用的規范和標準。

2.1.4、 賣方可提出其他相當的替代標準,但需經買方確認。

2.2、 引用的規范和標準         美國防火協會(NFPA)

ANSI/NFPA                    70        國家電氣規范

ANSI/NFPA                    8502      多燃燒器鍋爐爐膛內爆和外爆

ANSI/NFPA                    85F       制粉系統的安裝及運行

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

ANSI/IEEE          472                  沖擊電壓承受能力導則(SWC)

ANSI/IEEE          488                  可編程儀表的數字接口

美國電子工業協會(EIA)

EIA RS-232-C 數據終端設備與使用串行二進制數據進

行數據交換的數據通訊設備之間的接口

EIA RS-485 數據終端設備與使用串行二進制數據進 行數據交換的數據通訊設備之間的接口

美國儀器學會(ISA)

ISA IPTS 90 熱電偶換算表

ISA RP55.1 數字處理計算機硬件測試

ISA    RP60.3                           控制中心的人機工程學

ISA    S5.3                            分散控制/共享顯示儀表的圖例符號;

邏輯和計算機系統

美國科學儀器制造商協會(SAMA)

SAMA    PMC 22.1                        儀表和控制系統的功能圖表示法

美國電氣制造商協會(NEMA)

ANSI/NEMA ICS4 工業控制設備和系統的端子排

ANSI/NEMA  ICS6         工業控制設備和系統外殼

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

ANSI/ASME TDP-1-1998 電站蒸汽輪機防進水保護措施

美國保險商實驗室(UL)

UL 1443 電視用陰極射線管的防內爆

UL 44 橡膠導線、電纜的安全標準

UL 913                              用于等級 I/II/III、區域 1 的危險場所的本安設備

及其相關設備

IEC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60068-1GB2421-89 環境試驗 :總論和導則 (88) IEC 60073 用顏色指示設備的規則 (96) IEC 60079GB3836.1-83 用于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

IEC 60331GB12666.6-90 電纜阻燃特性 (70)

IEC 60332GB/T18380 燃燒情況下的電纜試驗 (93)

IEC 60348 電氣測量設備的安全要求 (78) IEC 60529GB4208-93 外殼防護等級 (IP ) (EQV)

IEC 60848 控制系統功能圖 (88)

IEC 60950 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要求 (91)

IEC 61000-4-1992GB/T17626-1998      工業過程測量和控制設備的電磁兼容

性:試驗和測量技術

IEC 61131GB/T15969-95               可編程控制器編程語言

IEC 61508 電氣/電子/可編程電子設備安全相關系統

的功能安全

FM 工廠相互研究集團

FM Class No.3610                        用于等級 I/II/III、區域 1 的危險場所       (分等級)

的本安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

FM Class No.3615                        防爆型電氣設備的一般要求

FM Class No.3820                        電氣設備

賣方 DCS 還應滿足下列規程:

DL/T     655-1998                      火力發電廠鍋爐爐膛安全監控系統在線驗收測試規程

DL/T     657-1998                      火力發電廠模擬量控制系統在線驗收測試規程

DL/T     658-1998                      火力發電廠順序控制在線驗收測試規程

DL/T     659-1998                      火力發電廠分散控制系統在線驗收測試規程

DLGJ116-93                             火力發電廠鍋爐爐膛安全監控系統設計技術規程

GB2421-89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總則

DL      5190.4-2019                         電力建設施工技術規范

 

GB 11920 - 89    電站電氣部分集中控制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 4720 - 84    低壓電器電控設備

IEC 144     低壓開關和控制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

NEMA - ICS4  工業控制設備及系統的端子板

NEMA - ICS6  工業控制裝置及系統的外殼

國家經貿委第 30 號令 《電網和電廠計算機監控系統及調度數據網絡安全防護規定》

DCS要求

總則

3.1.1、賣方提供的DCS應完成本規范書規定的數據采集系統(DAS)、模擬量控制系統(MCS)、順序控制系統(SCS)、等以滿足各種運行工況的要求,確保機組安全、高效運行。整個DCS的可利用率應達到99.9%以上 。DAS、FSSS、SCS、MCS系統的平均無故障時間(MTBF)應大于8000小時。

3.1.2、DCS應通過高性能的工業控制網絡及分散處理單元、過程I/O、人機接口和過程控制軟件等來完成汽輪機、發電機及其輔機生產過程的控制。DCS硬件應安全、可靠、先進。

3.1.3、整套機組的控制由DCS實現,

3.1.4、DCS系統應易于組態、易于使用、易于擴展。

3.1.5、DCS的設計應采用合適的冗余配置和診斷至通道級的自診斷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系統內任一組件發生故障均不應影響整個系統的工作。

3.1.6、系統的監視、報警和自診斷功能應高度集中在LCD上顯示和在打印機上打印,控制系統應在功能和物理上適當分散。

3.1.7、DCS應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類計算機病毒的侵害和DCS內各存儲器的數據。同時還應在DCS內設置防火墻,對DCS網絡與所有外部系統之間的通訊接口進行實時在線監視,有效防范外部系統的非法入侵和信息竊取。

3.1.8、當DCS系統通訊發生故障或運行操作員站和LCD全部故障時,應能確保安全停機,當控制器單元發生故障時,應能保證穩定負荷下安全停機。

3.1.9、賣方所提供的DCS應結合工藝系統和機組特點并按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則進行設計,是專用的控制系統。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隨著工程設計進程和技術資料逐漸完善,在不超出I/O總量的前提下,硬件、軟件凍結前后,買方對過程I/O信號及控制要求的變化,賣方應及時更新設計而不發生費用問題。

3.1.10賣方提供的設備,其質量標準應一致,要求機柜尺寸、顏色、外形結構相同,其機柜顏色由買方指定。所有外部接線至少滿足2.5mm2線芯截面的接線要求。預制電纜插件應連接可靠并可承受一定的外力。

3.1.11、 如買方在運行中發現賣方所供DCS不滿足本規范書的技術條款,只有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修改或增加,為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責。

硬件要求

一般要求

3.2.1.1、 賣方提供的系統硬件應采用有現場運行實際的、新型可靠的和使用以微處理器為基礎的分散型的硬件。DCS各子系統硬件均使用統一的硬件。DCS系統要求為當前最新的主流配置,賣方提供產品必須是最新的、最先進的DCS系統產品。

3.2.1.2、 系統內所有模件均應采用低散熱量的固態電路,并為標準化、模件化、和插入式結構。

3.2.1.3、 模件的插拔應有導軌和聯鎖,以免造成損壞或引起故障。模件的編址不應受在機柜內的插槽位置所影響,而是在機柜內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應能執行其功能。

3.2.1.4、 機柜內的模件應能在線帶電插拔和更換而不影響其它模件正常工作。

3.2.1.5、 模件的種類和尺寸規格應盡量少,以減少備件的范圍和費用支出。

3.2.1.6、 安裝于生產現場的DCS模件、設備應具有足夠的防護等級和有效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在惡劣的現場環境下正常地工作。

3.2.2、過程單元的處理器模件

3.2.2.1、 分散處理單元內的處理器模件應各司其職,以提高系統可靠性。處理器模件應使用I/O處理系統采集的過程信息來完成模擬控制和數字控制。

3.2.2.2、 處理器模件應清晰地標明各元器件,并帶有LED自診斷顯示。

3.2.2.3、 處理器模件若使用隨機存儲器(RAM),則應有電池作數據存儲的后備電源,電池的在線更換不應影響模件的工作。電池失效應有報警。

3.2.2.4、 某一個處理器模件故障,不應影響其它處理器模件的運行。此外,機組級總線故障時,處理器模件應能繼續運行。

3.2.2.5、 對某一個處理器模件的切除、修改或恢復投運,均不應影響其它處理器模件的運行。

3.2.2.6、處理器模件應冗余配置,一旦某個工作的處理器模件發生故障,系統應能自動地以無擾方式,快速切換至與其冗余的處理器模件,并在操作員站報警。當故障處理器修復并插入系統后,系統應自動進行狀態拷貝并使其處于冗余運行方式。

3.2.2.7、 賣方應在投標書中說明冗余處理器模件的切換時間和數據更新周期,并保證系統的控制和保護功能不會因冗余切換而丟失或延遲。

3.2.2.8、 冗余配置的處理器模件與系統應有分別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統對它們進行的組態和組態修改。處于后備狀態的處理器模件應能不斷更新其自身獲得的信息。

3.2.2.9、 賣方提供的CPU冗余處理器模件應可以實現在任何故障及隨機錯誤產生的情況下連續不間斷的控制。

3.2.2.10、 賣方應在報價書中說明為滿足DCS不同控制和保護功能相應速度要求所確定的各個控制器的處理周期或響應時間是可以滿足汽輪發電機組安全運行的,并在合同談判時經招標方批準。

3.2.2.11、 電源故障應屬系統的可恢復性故障,一旦重新受電,處理器模件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而無需運行人員的任何干預。

3.2.2.12、 賣方提供的控制處理器不僅應滿足本規范規定的負荷率指標,還應充分考慮物理上和功能上分散,各控制系統應相對獨立。

3.2.2.13、 各控制站設計計算負荷率應小于40%,否則賣方應負責采取有效措施滿足上述要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責。

3.2.2.14、 FSSS中控制器,賣方產品如有故障型安全控制器,應優先考慮。

3.2.3、 過程輸入/輸出(I/O)

3.2.3.1、 賣方在進行I/O配置時,應遵循“若觸發機組跳閘的保護信號不能單獨設置需與其它系統合用時,其信號應首先進入保護系統??刂坪捅Wo用的過程信息可供數據采集系統共享,DAS不再重復設置?!钡脑瓌t。

3.2.3.2、 賣方提供的I/O處理系統應“智能化”,以減輕控制系統的處理負荷。I/O模件應能完成掃描、數據整定、數字化輸入和輸出、線性化熱電偶冷端補償、過程點質量判斷、工程單位換算等功能。

3.2.3.3、 所有的I/O模件都應有標明I/O狀態的LED指示和其它診斷顯示,如模件電源指示等。

3.2.3.4、 所有的模擬量輸入信號每秒至少掃描和更新4,所有的數字量輸入信號每秒至少掃描和更新10次。為滿足某些需要快速處理的控制回路要求,其模擬量輸入信號應達到每秒掃描8,數字量輸入信號應達到每秒掃描20次。電氣系統模擬量輸入采樣周期≤50ms;非電氣模擬量(溫度等)輸入采樣周期≤200ms;開關量輸入采樣周期≤20ms;脈沖量輸入寬度:80ms-120ms。

3.2.3.5、 應提供熱電偶、熱電阻的開路及420mA信號的開路和短路以及輸入信號超出工藝可能范圍的檢查和信號質量的檢查功能,這一功能應在每次掃描過程中完成。

3.2.3.6、 所有接點輸入模件都應有防抖動濾波處理。如果輸入接點信號在4毫秒之后仍抖動,模件不應接受該接點信號。賣方應詳細說明采取了何種措施,來消除接點抖動的影響并同時確保事件順序信號輸入的分辨率為1毫秒。

3.2.3.7、 DCS至執行回路的開關量輸出信號采用繼電器輸出。DCS與執行機構等以模擬量信號相連接時,二端對接地或浮空等的要求應相匹配,否則應采取光電隔離措施。DCS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對I/O的過壓、過流進行保護。

3.2.3.8、 重要的輸入/輸出信號的通道應冗余設置,并分別配置在不同通道板上,必要時應分別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不同通道板上。

3.2.3.9、 分配控制回路I/O信號時,應使一個控制器或一塊I/O通道板損壞時,對機組安全的影響盡可能小。備用輔機控制的I/O,除個別不重要的外,應置于不同控制器的通道板上。賣方的I/O分配方案應滿足安全和負荷均衡的要求,并經買方審核通過。如賣方的I/O分配方案不能滿足買方要求,由此而引起的硬件增加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

3.2.3.10、 當控制器I/O通道板及電源故障時,應有必要的措施,確保工藝系統處于安全的狀態,不出現誤動。 

3.2.3.11、 處理器模件的電源故障不應造成已累積的脈沖輸入讀數丟失。

3.2.3.12、 應采用相應的手段,自動地和周期性地進行零飄和增益的校正。

3.2.3.13、 冗余輸入的熱電偶、變送器信號的處理,應由不同的I/O模件來完成。單個模件的故障不能引起任何設備的故障或跳閘。

3.2.3.14、 所有輸入/輸出模件,應能滿足ANSI/IEEE472“沖擊電壓承受能力試驗導則(SWC)”的規定,在誤加250V直流電壓或交流峰一峰電壓時,應不損壞系統(具體要求以導則為準)。

3.2.3.15、 對于調節系統,每個模數(A/D)轉換器連接點數不應超過8;對于數據采集系統,每個模數(A/D)轉換器連接點數不應超過16,否則A/D轉換器應冗余配置。每一個模擬量輸出點應有一個單獨的D/A轉換器。每一路熱電阻輸入應有單獨的橋路。每一塊模擬量輸入或輸出模件應最多不超過8點。每一塊開關量輸入或輸出模件應最多不超過16點。,所有的輸入通道、輸出通道及其工作電源均應互相隔離。

3.2.3.16、 在整個運行環境溫度范圍內,DCS精確度應滿足如下要求:模擬量輸入信號(高電平)±0.1%;模擬量輸入信號(低電平)±0.2%;模擬量輸出信號±0.25%。電氣系統模擬量輸入信號±0.1%;模擬量輸出信號±0.2%。系統設計應滿足不需手動校正而保證這四個精度的要求。

3.2.3.17、 I/O模件的4~20mA1~5V信號輸入應可在卡件上方便地設定。

3.2.3.18、 I/O類型

   所有I/O模件的通道應單點隔離。

a. 模擬量輸入

   420mA信號(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輸入阻抗為250Ω,系統應提供4 20mA二線制變送器的直流24V電源,且每一分支供電回路的接地和短路不應影響其他分支供電回路的正常工作。對15VDC輸入,輸入阻抗應≥500KΩ。

b. 模擬量輸出

   420mA15VDC可選,具有驅動回路阻抗不大于600Ω的負載能力。負端接到隔離的信號地上。系統應提供24V DC的回路電源。每個輸出通道宜配置單獨的D/A轉換器。

c. 數字量輸入

   每個數字量輸入要求提供單獨的隔離措施,負端應接至隔離地上,系統應提供對現場輸入接點的“查詢”電壓,“查詢”電壓宜為48VDC。所有輸入通道都應有防抖動濾波處理,如果輸入觸點信號在4ms之后仍抖動,模件不應接受該觸點信號。

d. 數字量輸出

   數字量輸出模件應采用每個通道單獨的隔離中間繼電器隔離輸出,隔離電壓250V,賣方應提供中間繼電器、繼電器柜及可靠的工作電源,繼電器要求采用進口產品。中間繼電器輸出接點容量為220V AC 5A;220V DC 3A。繼電器應可常帶電,且繼電器易于更換。

e. 熱電阻(RTD)輸入

   接受三線制 (不需變送器)Pt100Ω類型的熱電阻,賣方應提供熱電阻橋路所需的電源。

f. 熱電偶(T/C)輸入

   能直接接受分度號為E、J、K、TS 型熱電偶信號(不需變送器),并可滿足接地型熱電偶要求。熱電偶在整個工作段的線性化及溫度補償等處理,應在I/O模件內完成而不需要通過數據通訊總線。熱電偶溫度補償范圍應可滿足環境溫度的要求。

g. 脈沖量輸入

   每秒至少能接受6600個脈沖。

3.2.3.19、 賣方應對傳感器及輸入、輸出信號的屏蔽及接地提出建議,以滿足其系統設計要求。系統應能接受采用普通控制電纜(即不加屏蔽)的開關量輸入和輸出。投標方應在機柜內提供足夠多的屏蔽接線端子,以滿足所有屏蔽信號在機柜側的接地要求。

3.2.3.20、 賣方提供的模擬量、數字量和脈沖量通道應滿足本規范書規定的型式和數量要求。

3.2.3.21、 分散處理單元之間用于跳閘、超馳控制的信號,I/O模件應采用三重化配置,機組跳閘信號應直接采用硬接線,而不可通過數據通訊總線發送。

3.2.3.22、 賣方除提供規定的輸入、輸出通道外,還應滿足系統對輸入、輸出信號的要求,如模擬量與數字量之間轉換的檢查點、冷端補償、電源電壓檢測及各子系統之間的硬接線聯接點。

 

 

 

 

 

3.2.3.23、  I/O 信號數量如下:最終以IO清冊為準

 1 本地信號 I/O 數量


背壓機組   (1臺)

合計

AI(420mA)

28


AI RTD

40


AI TC

13


AO(420mA)

4


DI

119


DO

45


PI



合計

249


 

                                                                                                                        注:

1. 上列 I/O 數量不包括20%的備用點,亦不包括 DCS 內部的硬接線聯系點。賣方應考慮20%的備用量。 

2. 開關量信號輸出接點容量及數量要求:交流控制回路要求耐壓≥380V DC、容量≥5A.則需配80個擴展繼電器。

3. 主控制器數量至少汽機1對,

 

3.2.3.25、無

3.2.4、 Gateway

3.2.4.1、 本規范書要求所供DCS的各子系統應類型一致,以構成一個統一的監視和控制系統。因此,用于不同子系統或不同通訊協議之間的Gateway應盡可能少。賣方應在其報價書中說明是否使用了Gateway。賣方對DCS系統應提供系統與廠內管理網的通訊接口。

3.2.4.2、 如果必須使用Gateway,賣方應保證通過Gateway交換信息不會降低DCS的性能,如分辨率,操作響應速度等。     

3.2.5、 外圍設備

3.2.5.1、 記錄打印機和彩色圖形打印機。

3.2.5.1.1、 記錄打印機應是帶微處理器的單色打印機,打印速率至少每秒400個字符,每行至少132個字符,打印機應選用耐沖擊打印頭。

3.2.5.1.2、 所有記錄打印機都應能互相切換使用,整套DCS應配置1臺雙色記錄打印機,均安放在集中控制室,并配有隔音罩。打印機應為桌式設計且有連續給紙和放紙的地方。

3.2.5.1.3、 整套DCS應配置1臺A3 16色彩色激光打印機,安放在集中控制室,它應能根據要求打印任一LCD顯示畫面。

3.2.5.1.4、 整套DCS配置一臺工程師站一臺操作員站

3.2.5.2、  LCD和鍵盤

3.2.5.2.1、 所供LCD應為進口工業級顯示器,至少應有32位真彩色,顯示器屏幕應為防眩光屏幕。采用液晶顯示器(LCD)時,應至少滿足以下要求:

24英寸,液晶彩色環保低輻射顯示器,工業級主機:CPU≥PIV3.0GHZ  硬盤≥500GB,內存2G,點距0.27mm,亮度大于250 cd/m2,對比度350:1,響應時間25ms,16.7x106種色彩。分辨率至少為1600x1200@60Hz;信號電纜應采用5分支BNC接頭。

3.2.5.2.2、 每臺LCD應有其獨立的顯示發生器,集控室內的所有操作員站LCD應組態相同,可互為備用。

3.2.5.2.3、 應提供鼠標器作為光標定位裝置。

3.2.5.2.4、 每臺LCD操作員站都應配有專用操作員鍵盤,鍵盤除具有完整的數字、字母鍵外,還應有若干用戶鍵,使運行人員能直接調出各種所需的畫面。用戶鍵的用途應可由買方編程人員重新定義。鍵盤的操作應有觸感和聲音反饋,反饋的音量大小應可以調整。

3.2.6、  電源

3.2.6.1、 賣方應提供DCS電源主機柜、和電源分配柜。如賣方認為需要采用隔離變壓器或其它類型設備進行隔離,該設備也應由賣方提供,并安裝在電源分配柜內,UPS暫定使用電氣側UPS電源。賣方應提供DCS電源分配柜,買方負責為每套DCS提供二路交流220V±10%,50HZ±1HZ的單相電源(一路來自不停電電源UPS,另一路來自廠用電源)至DCS電源分配柜,柜內應有電源監視。DCS系統內部各電子裝置、網絡系統、操作員站、工程師站、處理機柜、I/O柜、繼電器柜、遠程I/O站等系統間配電及電源切換均由賣方負責,電源的切換時間應小于100ms(采用雙電源切換裝置,應保證控制器和操作站不能初始化),其它電壓等級的電源均應由賣方自行解決。系統電源故障應提供報警接點輸出至DCS聲光報警。DCS電源分配柜應考慮有效的隔離措施。

3.2.6.2、 賣方應在各個機柜和站內配置相應的冗余電源切換裝置和回路保護設備,并用這二路電源在機柜內饋電。每個機柜內均應裝設電源監視裝置。賣方在投標書中應附電源系統配置圖。

3.2.6.3、 賣方應提供機柜內的冗余直流電源,這二套直流電源都具有足夠的容量和適當的電壓,能滿足設備負載的要求。

3.2.6.4、 任一路電源故障都應報警(同時送出報警信號),在一路電源故障時自動切換到另一路,以保證任何一路電源的故障均不會導致系統的任一部分失電和影響控制系統正常工作。

3.2.6.5、 電子裝置機柜內的饋電應分散配置,以獲取最高可靠性,對I/O模件、處理器模件、通訊模件和變送器等都應提供冗余的電源。

3.2.6.6、 接受變送器輸入信號的模擬量輸入通道,都應能承受輸入端子完全的短路,并不應影響其它輸入通道。否則,應有單獨的熔斷器進行保護。當每一路變送器的供電回路中有單獨的熔斷器,熔斷器開斷時報警。在機柜內,熔斷器的更換應很方便,不需先拆下或拔除任何其它組件。

3.2.6.7、 無論是4~20mA輸出還是脈沖信號輸出,都應有過負荷保護措施。此外,應在系統機柜內為每一被控設備提供維護所需的電隔離手段,并有過流保護措施,任一控制模件的電源被拆除,均應報警,并將受此影響的控制回路切至手動。

3.2.6.8、 每一數字量輸入、輸出通道板都應有單獨的熔斷器或采取其它相應的保護措施。

3.2.6.9、 DCS公用系統的電源供給應保證任一機組DCS停電檢修和任一機組全部失電時,公用系統的正常運行,賣方應在投標書中說明所采取的供電方案。

3.2.7、 環境及抗干擾

3.2.7.1、 系統能在電子噪聲、射頻干擾及振動都很大的現場環境中連續運行,且不降低系統的性能。

3.2.7.2、 系統設計采用各種抗噪聲技術,包括光電隔離、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

3.2.7.3、 在距電子設備1.2m以外發出的工作頻率達450-500MHz、900 MHz、1800MHz、、功率輸出達5W的電磁干擾和射頻干擾,應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

3.2.7.4、 系統能在環境溫度0~50℃,相對濕度1095%(不結露)的環境中連續運行。

3.2.7.5、 

3.2.7.6、 系統抗干擾能力

    --共模電壓不小于500V,繼電器輸出350V;

    --共模抑制比不小于120dB,50Hz;

    --差模電壓不小于60V

    --差模抑制比不小于60 dB;50Hz。

3.2.8、 電子裝置機柜和接線

3.2.8.1、 電子裝置機柜的外殼防護等級,電子設備間內應為IP52,電子設備間外應為IP56。

3.2.8.2、 機柜門應有導電門封墊條,以提高抗射頻干擾(RFI)能力。柜門上不應裝設任何系統部件。

3.2.8.3、 機柜的設計應滿足電纜由柜底引入的要求,賣方提供的電纜接線應采用接線端子排方式,而非將電纜直接連接在卡件端子上。端子排應采用進口端子排。

3.2.8.4、 對需散熱的電源裝置,應提供排氣風扇和內部循環風扇。排氣風扇和內部循環風扇均應易于更換。風扇故障應有報警。

3.2.8.5、 所提供的機柜內應裝設溫度檢測開關,當溫度過高時進行報警。

3.2.8.6、 裝有風扇的機柜均應提供易于更換的空氣過濾器。

3.2.8.7、 機柜內的端子排應布置在易于安裝接線的地方,即為離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頂150mm以下。

3.2.8.8、 機柜內的每個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標志,并與圖紙和接線表相符。

3.2.8.9、 端子排、電纜夾頭、電纜走線槽及接線槽均應由非燃燒型材料制造。

3.2.8.10、 應提供DCS系統內設備之間及機柜與控制盤、臺和中間繼電器柜之間互聯的電纜(包括兩端的接觸件),這些電纜應符合IEEE防火標準。

3.2.8.11、 組件、處理器模件或I/O模件之間的連接應避免手工接線。所有I/O模件和現場信號的接線接口應為接線端子排,I/O模件與接線端子排應分開單獨布置??投俗优胖g的連線應在制造廠內接好,并在端子排上注有明顯標記。各類工作站和LCD的電源接線應采用端子接線方式。

3.2.8.12、 機柜內應預留充足的空間,使買方能方便地接線、匯線和布線。所有信號屏蔽層接地在機柜側完成。

3.2.8.13、 賣方在技術資料中說明機柜和柜內組件的消防要求。

3.2.9、 系統擴展

3.2.9.1、 賣方應提供下列備用余量,以供系統以后擴展需要

    --每個機柜內的每種類型I/O測點都應有20%的備用量。

    --每個機柜內應有10%的模件插槽備用量。該備用插槽應配置必要的硬件,保證今后插入模件就能投入運行。

    --最忙時,每個控制器CPU的負荷率不大于40%,操作員站及數據服務器CPU負荷率不大于40%。

    --內部存儲器占用容量不大于50%,外部存儲器占有容量不大于40%。

    --100%電源余量。電源分配柜應考慮10%的回路備用量。

    --以太網通訊總線的負荷率不大于20%,令牌網通訊總線負荷率不大于40%。

--在機柜空間允許范圍內提供適量的備用繼電器,數量在投標書中列出。

     以上這些都應是按系統聯調成功正式投運時的最終容量計算的百分比值。

3.2.9.2、 賣方應提供計算并驗證上述備用量的方法。

軟件要求

3.3.1、 賣方應負責整個DCS的組態,并保證所供系統是采用統一的方式進行組態和完全適用于本工程。

3.3.2、 賣方應提供一套完整的滿足本規范書要求的程序軟件包,包括實時操作系統程序、應用程序及性能計算程序軟件包等。賣方應在投標書中列出所提供的軟件包清單、功能說明并由買方認可。

3.3.3、 所有的算法和系統整定參數應儲存在各處理器模件的非易失性存儲器內,執行時不需重新裝載。

3.3.4、 應提供高級編程語言和程序開發工具以滿足用戶工程師開發應用軟件的需要。賣方應在投標書中對所提供的組態工具軟件作出詳細的說明。

3.3.5、 模擬量處理器模件所有指定任務的最大執行周期不應超過250ms,開關量處理器模件所有指定任務的最大執行周期不應超過100ms。

3.3.6、 對需快速處理的模擬和順序控制回路,其處理能力應分別為每125ms50ms執行一次。

3.3.7、 模擬控制回路的組態,應通過儲存在處理器模件中的各類邏輯塊的聯接,直接采用SAMA圖方式進行,并用易于識別的工程名稱加以標明。還可在工程師站上根據指令,SAMA圖形式打印出已完成的所有系統組態。

3.3.8、 在工程師工作站上應能對系統組態進行修改。不論該系統是在線或離線都能對該系統的組態進行修改。系統內增加或變換一個測點,應不必重新編譯整個系統的程序。工程師站趨勢曲線應可按用戶要求以任意變量為橫、縱坐標進行顯示和打印。工程師站還應有對于控制邏輯的強制執行功能,該功能應可按要求復位至初始狀態。

3.3.9、 在程序編輯或修改完成后,應能通過數據高速公路將系統組態程序裝入各有關的處理器模件,而不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

3.3.10、 順序控制的所有控制、監視、報警和故障判斷等功能,均應由處理器模件提供。

3.3.11、 順序邏輯的編程應使程控的每一部分都能在LCD上顯示,并且各個狀態都能得到監視。

3.3.12、 所有順序控制邏輯的組態都應在系統內由軟件完成,而不采用外部硬接線、專用開關或其它替代物作為組態邏輯的輸入。

3.3.13、 對運行操作記錄、SOE記錄、跳閘記錄、報警記錄等需追憶的功能,DCS中不應提供人工清除的手段。

3.3.14、 程序控制邏輯應采用熟悉的,類似于繼電器型式的功能符號,以邏輯圖或梯形圖格式進行組態,并可在工程師站上按指令要求,以圖形方式打印出已組態的邏輯。

3.3.15、 查找故障的系統自診斷功能應能夠診斷至通道級故障。報警功能應使運行人員能方便地辯別和解決各種問題。賣方應明確定義系統自診斷的特征。

3.3.16、 賣方應將系統設計為電廠一般的技術人員不需具備機器語言或編程的知識即可完成系統的組態及流程。

3.3.17、 賣方應積極采用經實踐證明效果良好的優化控制軟件,這些軟件應有助于買方提高對工藝系統的控制品質、提高機組效率、使熱力系統更加穩定地運行,以達到優化控制的目的。賣方應在投標書中專題說明對于本工程所推薦的優化控制軟件項目、功能、特點、達到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其使用業績。

人機接口

    賣方提供的人機接口應包括操作員站、硬手操設備、工程師站 

3.4.1、 操作員站

3.4.1.1、 操作員站采用操作臺結構。操作員站的設計和布置應符合人機工程學,并適應機組的運行組織,便于運行人員監控機組。

3.4.1.2、 操作員站的任務是在標準畫面和用戶組態畫面上,匯集和顯示有關的運行和操作信息,供運行人員據此對機組的運行進行監視和控制。系統應有防止操作員站對于控制程序進行修改的措施。

3.4.1.3、  DCS的操作畫面和打印報表為漢字界面。

3.4.1.4、 操作員站的基本功能如下

監視系統內每一個模擬量和數字量

顯示并確認報警

顯示操作指導

建立趨勢畫面并獲得趨勢信息

打印報表

控制驅動裝置

自動和手動控制方式的選擇

調整過程設定值和偏置等

3.4.1.5、 賣方應提供1個操作員站和一個值長站。操作員站和值長站應設計成控制臺式結構,操作臺和椅子材質為全不銹鋼其電子部件安裝在操作員站和值長站上。結構和顏色需與集中控制室布置協調一致并由買方認可。

3.4.1.6、 每一個操作員站主機都應是冗余數據高速公路上的一個站,且每個主機操作員站主機均應有獨立的冗余通訊處理模件,分別與冗余的數據總線相連。

3.4.1.7、 任何顯示和控制功能均應能在任一操作員站上完成。

3.4.1.8、 任何LCD畫面均應能在小于1秒的時間內完全顯示出來。所有顯示的數據應每秒更新一次。

3.4.1.9、 調用任一畫面的擊鍵次數,不應多于三次,重要畫面應能一次調出。

3.4.1.10、運行人員通過鍵盤、跟蹤球或鼠標等手段發出的任何操作指令均應在1秒或更短的時間內被執行。從鍵盤發出操作指令到通道板輸出和返回信號從通道板輸入至LCD上顯示的總時間應小于2.5~3秒(不包括執行器動作時間)。對運行人員操作指令的執行和確認,不應由于系統負載的改變或使用了Gateway而被延緩。

3.4.3、 工程師站

3.4.3.1、 應提供1套桌式DCS工程師站材質為全不銹鋼(工程師站包括一臺激光打印機,打印紙張為A3),用于程序開發、系統診斷和維護、控制系統組態、數據庫和畫面的編輯及修改。還應提供安放工程師站的工作臺及工程師站的有關外設。

3.4.3.2、 工程師站應能調出任一已定義的系統顯示畫面。在工程師站上生成的任何顯示畫面和趨勢圖等,均應能通過數據高速公路在線加載到操作員站。

3.4.3.3、 工程師站應能通過數據高速公路,既可調出系統內任一分散處理單元的系統組態信息和有關數據,還可使買方人員將組態的數據從工程師站在線下載到各分散處理單元和操作員站。此外,當重新組態的數據被確認后,系統應能自動地刷新其內存。

3.4.3.4、 工程師站應包括站用處理器、圖形處理器及能容納系統內所有數據庫、各種顯示和組態程序所需的主存貯器和外存設備。還應提供系統趨勢顯示所需的歷史趨勢緩沖器。

3.4.3.5、 工程師站應設置軟件保護密碼,以防一般人員擅自改變控制策略、應用程序和系統數據庫。

3.4.4、 硬手操設備

3.4.4.1 賣方應提供獨立于DCS的開關和按鈕,布置在操作員站的臺面上。賣方應對硬操設備至端子排的連線等設計、接線并供貨。

3.4.4.2、 硬手操設備包括直流潤滑油泵啟動、交流潤滑油泵啟動、停機、停發電機、滅磁開關等。其中直流潤滑油泵啟動、交流潤滑油泵啟動、按鈕均應為帶燈、帶防護罩按鈕,停機、停發電機、滅磁開關按鈕均應為帶防護罩按鈕。按鈕安裝在舊操作臺上,賣方提供的硬手操設備應為進口產品,并由買方認可。

3.4.4.3、 硬手操臺上停機、停發電機、滅磁開關要求設計為雙按鈕型式,以防誤操作。

 數據通訊系統

3.5.1、 數據通訊系統應將各分散處理單元、輸入/輸出處理系統及人機接口和系統外設聯接起來,并保證可靠和高效的系統通訊。賣方應在投標書中詳細說明所采用的通訊方式如何滿足系統對速率和安全的要求。

3.5.2、數據通訊系統應采用多層網絡。

3.5.3、 連接到數據通訊系統上的任一系統或設備發生故障,不應導致通訊系統癱瘓或影響其它聯網系統和設備的工作。任何站與高速公路之間的接口應是無源的且與電氣隔離。通訊高速公路的故障不應引起機組跳閘或使分散控制單元不能工作。

3.5.4、 所提供的通訊高速公路應是冗余的(包括冗余的高速公路接口模件)。冗余的數據高速公路在任何時候都應同時工作。 

3.5.5、 掛在數據高速公路上的所有站,都能接受數據高速公路上的數據,并可向數據高速公路發送數據。

3.5.6、 數據通訊系統的負載容量,在最繁忙的情況下,V-net(令牌網)不應超過40%;以太網不應超過20%,以便于系統的擴展。賣方在一聯會上提供計算和考核的辦法。

3.5.7、 在機組穩定和擾動的工況下,數據高速公路的通訊速率應保證運行人員發出的任何指令均能在1秒或更短的時間里被執行(無論是否經過網關)。賣方應確認其保證的響應時間,在所有運行工況下(包括在1秒內發生100個過程變量報警的工況下),均能實現。

3.5.8、 數據通訊協議應包括CRC(循環冗余校驗)、奇偶校驗碼等,以檢測通訊誤差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確保系統通訊的高度可靠性。應連續診斷并及時報警。

3.5.9、 賣方應詳細說明有關的“通訊協議”(如信息結構、 信息尋址、傳輸方向、數據格式、數據塊長度、調制和傳輸介質等)、診斷功能和設備、故障站的自恢復以及每個站的訪問時間等,并提交買方確認。

3.5.10、 當數據通訊系統中出現某個差錯時,系統應能自動要求重發該數據,或由硬件告知軟件,再由軟件判別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如經過多次補救無效,系統應自動采取安全措施,如切換至冗余的裝置,或切除故障設備等并在LCD報警,由打印機打印。

3.5.11、 賣方應說明消除數據傳送過程中誤差和干擾的方法,以及在數據高速公路敷設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3.5.12、 數據通訊總線應能防止外界損傷。

3.5.13、賣方所提供的DCS應具備與其他供貨商供貨的控制系統通訊的能力,系統的通訊接口應支持RS232C,RS485/422和以太網方式連接,使用TCP/IP、MODBUS/MODBUS PLUS通訊協議。所有通訊接口應內置于分散處理單元(DPU),或作為一個獨立的多功能網關掛在數據高速公路上。當接口用于過程監控需要雙向通訊時,通訊接口應為冗余(包括冗余通訊接口模件,冗余的通訊接口在任何時候都應同時工作。其中的任一通訊接口故障不應對過程監控造成影響。

通過通訊接口接收到的所有數據應可在控制系統的任意位置獲取,并且能在操作員站上進行顯示、報表記錄、趨勢、報警。所有其它控制系統與DCS的數據通訊應可靠并具有快速響應/更新時間(當接口用于過程監控時,應≤1秒,其余應2秒)。

DCS通訊接口應監視并報告所連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除過程信息之外,DCS還應通過通訊接口獲取與之相連的控制系統中的故障診斷信息。該診斷信息由其它微機控制系統中的標準故障自診斷程序產生。當所連控制系統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可通過操作員站上的信息得知相關工況。通訊接口本身應能提供計算和邏輯功能,并可向DCS的所有功能提供所需數據。其它控制系統與DCS接口的重要控制相關信號除采用通訊方式外,同時還應通過直接硬接線實現。

賣方應提供DCS至其它微機控制系統的一套完整接口,包括網絡接口卡、驅動程序、相關網絡通訊電纜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軟件。DCS通訊接口模件必須在調試結束之后留有20%的備用余量(I/O點和內存)。

賣方負責完成DCS與監控,電氣信息遠傳等系統的通訊接口工作,并實現在DCS的監控功能。

3.5.14供方應采用合理的通訊技術,在遠程I/O站與主站之間提供大于10Mbit/S的通訊接口,并確保過程信號采集和控制功能的正常實現。

     遠程I/O站和主站之間應采用雙向冗余的通訊接口,且遠程I/O站和主站之間采用金屬鎧裝通訊光纖。

數據采集系統(DAS)

3.6.1、 總則

3.6.1.1、 數據采集系統(DAS)應連續采集和處理所有與機組有關的重要測點信號及設備狀態信號,以便及時向操作人員提供有關的運行信息,實現機組安全經濟運行。一旦機組發生任何異常工況,應及時報警,提高機組的可利用率。

3.6.1.2、 DAS至少應有下列功能

--顯示包括操作顯示、成組顯示、棒狀圖顯示、趨勢顯示、報警顯示、操作指導等。

--制表記錄包括定期記錄、操作員記錄、事件順序(SOE)記錄、跳閘一覽記錄等。

--歷史數據存儲和檢索

--性能計算

參量累計:對發電量、廠用電量、水量、蒸汽量、等與經濟運行有關的參數進行自動累計,以脈沖量輸入時,計數器的位數要滿足精確度要求。

3.6.2、 顯示

3.6.2.1、 總則

3.6.2.1.1、 每個LCD應能綜合顯示字符和圖象信息,機組運行人員通過LCD實現對機組運行過程的操作和監視。

3.6.2.1.2、 每幅畫面應能顯示過程變量的實時數據和運行設備的狀態,這些數據和狀態應每秒更新一次。顯示的顏色或圖形應隨過程狀態的變化而變化。棒狀圖和趨勢圖應能顯示在任意一個畫面的任何一個部位上。

3.6.2.1.3、 應可顯示DCS系統內所有的過程點,包括模擬量輸入、模擬量輸出、數字量輸入、數字量輸出、中間變量和計算值。 對顯示的每一個過程點,應顯示其標志號(通常為Tag)、中文或英文說明、數值、性質、工程單位、高低限值等。

3.6.2.1.4、 應提供對機組運行工況的畫面開窗顯示、滾動畫面顯示和圖象縮放顯示,以便操作人員能全面監視,快速識別和正確進行操作。

3.6.2.1.5、 應設計機組和設備運行時的操作指導,并由LCD的圖象和文字顯示出來。操作指導應劃分為三個部分,即為啟動方式,正常方式和跳閘方式。

3.6.2.1.6 、賣方應根據用戶提供的P&ID和運行要求,提供至少250幅用戶畫面(通常指機組模擬圖)。用戶畫面的數量,應可在工程設計階段按實際要求進行增加,而不額外增加買方的費用支出。

3.6.2.1.7、 買方可在工程師站和操作員站上,使用該站的畫面生成程序自己制作和修改畫面。

3.6.2.1.8、 賣方應說明其所供系統的畫面顯示能力,每幅畫面能容納多少圖素以及每幅畫面能容納多少能實時更新和被控的過程測點(模擬量和數字量)。

3.6.2.2、 操作顯示

應采用多層顯示結構,顯示的層數應根據工藝過程和運行要求來確定,這種多層顯示可使運行人員方便地翻頁,以獲得操作所必需的細節和對特定的工況進行分析。多層顯示應包括廠區級顯示(或稱概貌顯示)、功能組顯示和細節顯示。

3.6.2.2.1、 廠區級顯示(或稱概貌顯示)

廠區級顯示應提供整個機組運行狀態的總貌,顯示出主設備的狀態、參數和包括在廠區級顯示中的與每一個控制回路有關的過程變量與設定值之間的偏差。應允許一次擊鍵即能調出用于監視或控制的其它顯示畫面。若任何一個控制回路出現報警,用改變顯示的顏色來提示。

每一幅廠區級顯示畫面應可容納100個以上的過程變量,并且應提供足夠的廠區級顯示畫面。

3.6.2.2.2、 功能組顯示

功能組顯示應可觀察某一指定功能組的所有相關信息,可采用棒狀圖形式,或采用模擬M/A(功能塊)面板的畫面,面板上應有帶工程單位的所有相關參數,并用數字量顯示出來。

功能組顯示應包含過程輸入變量、報警條件、輸出值、設定值、回路標號、縮寫的文字標題、控制方式、報警值等。

賣方組態的功能組顯示畫面應包括所有調節控制回路和程序控制回路。

3.6.2.2.3、 細節顯示

細節顯示應可觀察以某一回路為基礎的所有信息,細節顯示畫面所包含的每一個回路的有關信息,應足夠詳細,以便運行人員能據以進行正確的操作。對于調節回路,至少應顯示出設定值、過程變量及過程變量曲線、輸出值、運行方式、高/低限值、報警狀態、工程單位、回路組態數據等調節參數。對于斷續控制的回路,則應顯示出回路組態數據和設備狀態。

3.6.2.3、 標準畫面顯示

賣方應提供報警顯示、趨勢顯示、成組顯示、棒狀圖顯示等標準畫面顯示,并已預先做好或按本工程的具體要求稍作修改。

3.6.2.3.1、 成組參數顯示

--在技術上相關聯的模擬量和數字量信號,應組合成成組顯示畫面,并保存在存儲器內,便于運行人員調用。

--成組顯示應能便于運行人員按需要進行組合,并且根據需要存入存儲器或從存儲器中刪除。

--成組顯示應有色彩增亮顯示和棒狀圖形顯示。

--一幅成組顯示畫面可包含20個以上的測點。成組顯示畫面的數量應滿足工程需要。

--任何一點在越過報警限值時,均應變為紅色并閃光。

3.6.2.3.2、 棒狀圖顯示

--運行人員可以調閱動態,棒狀圖畫面即以動態棒狀圖的外形尺寸反映各種過程變量的變化。

--棒狀圖應可在任何一幅畫面中進行組態和顯示,每一棒狀圖的標尺可設置成任何比例。

--在一幅完全為棒狀圖的畫面上,應顯示60根棒狀圖。

--進入DCS系統的任何一點模擬量信號,均應能設置成棒狀圖形式顯示出來。

--若某一棒狀圖,其數值越過報警限值時,越限部分應用紅色顯示出來。

3.6.2.3.3、 趨勢顯示

--系統應能提供所有點(包含中間變量)歷史數據的趨勢和實時數據的趨勢顯示。趨勢顯示可用整幅畫面顯示,也可在任何其它畫面的某一部位,用任意尺寸顯示。所有模擬量信號及計算值,均可設置為趨勢顯示。

--在同一幅LCD顯示畫面上,在同一時間軸上,采用不同的顯示顏色,應能同時顯示8個模擬量數值的趨勢。

--在一幅趨勢顯示畫面中,運行人員可重新設置趨勢變量、趨勢顯示數目、時間標度、時間基準及趨勢顯示的顏色。

--每個實時數據趨勢曲線應包括600個實時趨勢值,每個實時趨勢值的時間分辨力率1秒。(存儲速率)。

--每個歷史數據趨勢曲線應包括600個歷史趨勢值,時間標度可由運行人員按0.5分鐘、1分鐘、2分鐘、5分鐘、10分鐘、15分鐘、30分鐘和60分鐘進行選擇。

--趨勢顯示畫面還應同時用數字顯示出變量的數值。

--趨勢顯示應可存儲在內部存儲器中,存儲時間至少為72小時,并應便于運行人員調用,運行人員亦可按要求組態趨勢并保存在外部存儲器中,以便今后調用。

3.6.2.3.4、 報警顯示

--系統應能通過接點狀態的變化,或者參照預先存儲的參考值,對模擬量輸入、計算點、平均值、變化速率、其它變換值進行掃描比較,分辨出狀態的異常、正?;驙顟B的變化。若確認某一點越過預先設置的限值,LCD屏幕應顯示報警畫面,并發出聲光報警。

--賣方應提供報警分析功能,應充分利用DCS所獲得的過程信息對報警進行綜合分析,并幫助運行人員迅速了解報警產生的原因和推薦的處理措施。

--賣方應能按照買方要求提供不少于120點的重要報警,這些報警應區別于其它級別的報警方式,以提醒機組運行人員的特別注意。賣方提供的操作指導功能應使運行人員在看到這些報警后,可方便地調出與之相關的過程畫面、參數圖表等信息,以便于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操作,系統還應能夠顯示對于這些故障的推薦處理措施,供運行人員參考。

--報警顯示應按時間順序排列,最新發生的報警應優先顯示在報警畫面的頂部,每個報警點可有六個不同的優先級,并且六種不同的顏色顯示該點的Tag,加以區分。

--報警應可一次擊鍵進行確認。在某一站上對某一點發生的報警進行確認后,則所有其它站上該點發出的報警,也應同時被確認。某一點發出的報警確認后,該報警點顯示的背景顏色應有變化并消去音響信號。

--應采用閃光、顏色變化等手段,區分出未經確認的報警和已經確認的報警。

--當某一未經確認的報警變量恢復至正常時,應在報警清單中消除該報警變量,并由仍處于報警狀態的其它報警點自行填補某一位置空缺(用戶指明的有關報警變量除外)。

--所有出現的報警及報警恢復,系統應自動存儲并可由運行人員選擇打印。

--若某一已經確認的報警再一次發出報警時,應作為最新報警再一次顯示在報警畫面的頂部,這一報警點的標簽號顏色的改變應能表示出該報警點重復報警的次數。

--所有帶報警限值的模擬量輸入信號和計算變量,均應分別設置“報警死區”以減少參數在接近報警限值時產生的頻繁報警。

--在設備停運及設備啟動時,應有模擬量和數字量信號的“報警閉鎖”功能,以減少不必要的報警??捎刹僮鲉T站上實施這一功能。啟動結束后,“報警閉鎖”功能應自動解除?!皥缶]鎖”不應影響對該變量的掃描采集。

--對某些輸入信號和計算變量均可提供可變的報警限值。這些報警限值可以是過程參數(如負荷、流量、溫度)的一個函數。

--報警信息中應表明與該報警相對應的顯示畫面的位號名稱。

--在操作員站,通過一次擊鍵應能調用多頁的報警一覽。報警一覽的信息應以表格形式顯示,并應包括如下內容 點的標志號、點的描述、帶工程單位的當前值、帶工程單位的報警限值、報警狀態(高或低)及報警發生的時間。每一頁報警一覽應有20個報警點,報警一覽至少應有1000個報警點。(包括系統診斷報警點)。

3.6.2.4、 其它顯示

3.6.2.4.1、 Help顯示

    為幫助運行人員在機組的啟、停、運行或緊急工況時,能成功地操作,系統應提供在線的Help顯示軟件包。

    運行人員應可通過相應的Help,調用Help顯示畫面。

    除標準的Help顯示畫面外,還應讓用戶使用這種Help顯示軟件包生成新的Help畫面,以適應一些特定的運行工況。

3.6.2.4.2、 系統狀態顯示

系統狀態顯示應表示出與數據高速公路相連接的各個站(或稱DPU)的狀態。各個站內所有I/O模件的運行狀態均應包括在系統狀態顯示中,任何一個站或模件發生故障,相應的狀態顯示畫面應改變顏色和亮度以引起運行人員的注意。

3.6.3、 記錄

    所有記錄應使用可編輯的標題,而不應是預先打印的形式。賣方應按用戶指定的格式(包括中文),確定所有記錄的標題。

    記錄功能可由程序指令或運行人員指令控制,數據庫中所具有的所有過程點均應可以記錄。

3.6.3.1、 定期記錄

    定期記錄包括交接班記錄、日報、和月報。對交接班記錄和日報,系統應在每一小時的時間間隔內,提供200個預選變量的記錄。而對月報,則在每一天的時間間隔內,提供200個預選變量的記錄。在每一個交接班后,或每一天結束時,或每一個月結束時,應自動進行記錄打印,或根據運行人員指令進行打印。

3.6.3.2 、運行人員操作記錄

    系統應記錄運行人員在集控室進行的所有操作項目及每次操作的精確時間。通過對運行人員操作行為的準確記錄,可便于分析運行人員的操作意圖,分析機組事故的原因。操作員記錄可按要求進行??深A先選擇記錄打印的時間間隔或立即由打印機打印出來。操作員記錄可由20個組構成,每組16個參數。操作員記錄中的數據可存儲至少72小時,所有具有地址的點均可設置到操作員記錄中。                                                                                       

3.6.3.3、 事件順序記錄(SOE)

    系統應提供不少于64(暫定)點高速順序記錄裝置,其時間分辨力應不大于1ms。接入事件順序記錄裝置的任何一點的狀態變化至特定狀態時,立即啟動事件順序記錄裝置。事件順序記錄應包括測點狀態、英文或中文描述以及三個校正時間。即接入該裝置的任一測點發生狀態改變的繼電器動作校正時間,啟動測點狀態改變的校正時間,毫秒級的掃描第一個測點狀態改變與隨后發生的測點狀態改變之間的時間差校正。所有SOE記錄應按經過時間校正的時序排列,并按時、分、秒和毫秒打印出來。    

    事件順序記錄完成后,其報告應自動打印出來,并自動將記錄存儲在存儲器內,以便以后按操作員的指令打印出來。存儲器應有足夠的空間,以存儲至少5000個事件順序記錄。這種足夠存儲空間應保證不會丟失任何輸入狀態改變的信號,并且在SOE記錄打印時,留有足夠的采集空間。

3.6.3.4、 跳閘記錄

    應提供跳閘后的分析記錄。一旦檢測到機組某一主設備跳閘,程序應立即打印出該機組主設備128個模擬變量的完整記錄,其中20個重要變量,應提供跳閘前5分鐘和跳閘后5分鐘以1秒時間間隔的快速記錄,其余變量的記錄時間間隔可為3~5秒。

    跳閘記錄應自動打印或按運行人員指令打印。

3.6.3.5、 設備運行記錄

在每天結束時,應打印出泵、風機等主設備的累計運行小時數。

3.6.3.6、 報警記錄

    報警記錄至少應有5000個存儲報警點。

3.6.4、 歷史數據的存儲和檢索(HSR)

設置HSR的目的是為了保存長期的詳細的運行資料。賣方提供的HSR系統應與DCS設計相一致,應能存儲系統所有測點信息,并同時考慮部分中間點,以隨時記錄重要的狀態改變和參數改變。HSR應提供保存存儲信息的可讀寫光盤機。HSR的檢索可按指令進行打印或在LCD上顯示出來。

3.6.5、 性能計算

3.6.5.1、 應提供在線性能計算的能力,以計算汽輪發電機組及其輔機的各種效率及性能參數,這些計算值及各種中間計算值應有打印記錄并能在LCD上顯示,大部分的計算應采用輸入數據的算術平均值。性能計算至少應有下列內容:

3.6.5.1.1 、熱力系統性能計算

    a.由鍋爐熱效率、汽輪發電機循環綜合熱耗率及廠用電消耗計算得出的機組凈熱耗率和發電煤耗。

    b.用輸入、輸出方法,計算汽輪發電機整個循環性能,所獲得數據應與主蒸汽溫度、壓力及排汽壓力等偏差進行校正。

    c.用焓降的方法計算汽機效率,同時應分別計算高壓缸、中壓缸和低壓缸的效率。

    d.用輸入、輸出和熱量損失的辦法計算鍋爐效率。并應分別列出可控熱量損失和非可控熱量損失。

    e.用端差及逼近法計算給水加熱器效率。

    f.“熱交換協會標準(HEIS)”提供的凝汽器清潔系數,計算凝汽器效率。    

    g.用能量平衡原理計算空氣預熱器效率。

    h.鍋爐給水泵效率。

    i.過熱器和再熱器效率。

    j.用蒸汽溫度、進汽壓力、給水溫度、過??諝獾鹊钠?,計算熱效率與額定熱效率的偏差,并計算偏差所引起的費用。

k.補水率和汽水損失率。

L 鍋爐壽命計算

機組在線性能計算可在負荷大于40%額定負荷進行,計算周期可1min~5min一次,計算誤差宜不大于0.5%。

3.6.5.1.2 、電氣系統性能計算項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a.發電機有功電度和無功電度。

b.廠用電率(每小時、每值、每日廠用電率)

c.廠用電量(每小時、每值、每日廠用電量)

d.發電機功率因數

e.主要設備運行小時數

f.斷路器跳合閘次數

g.按運行要求對電流、電壓、功率、頻率、電度量及溫度進行統計分析、并自動或隨機打印繪制曲線。

3.6.5.2、 所有的計算均應有數據的質量檢查,若計算所用的任何一點輸入數據發現問題,應告知運行人員并中斷計算。如若采用存儲的某一常數來替代這一故障數據,則可繼續進行計算。如采用替代數據時,打印出的計算結果上應有注明。

3.6.5.3、 性能計算應有判別機組運行狀況是否穩定的功能,使性能計算對運行有指導意義。在變負荷運行期間,性能計算應根據穩定工況的計算值,標上不穩定運行狀態。

3.6.5.4 、賣方應提供性能計算的期望值與實際計算值相比較的系統。比較得出的偏差應以百分數顯示在LCD上。系統應能自動對結果進行分析,供運行人員參考,以使機組每天都能運行在最佳狀態。

3.6.5.5、 除在線自動進行性能計算外,還應為工程研究提供一種交互式的性能計算手段。

3.6.5.6、 系統還應具有多種手段,  以確定測量誤差對性能計算結果的影響。同時,還應具有對不正確測量結果進行定量分析和指明改進測量儀表的功能,從而大大提高性能計算的精度。。

3.6.5.7、 賣方應對上述性能計算向買方提交文字說明和計算實例,以表達性能計算的精度和可靠性。

3.6.5.8 、 賣方應在報價書中指明其提供的性能計算是標準軟件還是特殊開發的軟件。也能按買方提供的性能計算方法進行性能計算。

模擬量控制系統(MCS)

3.7.1 基本要求

3.7.1.1 控制系統應包括由微處理器構成的各個子系統,這些子系統實現下文規定的對機、爐及輔機系統的調節控制。

3.7.1.2 冗余組態的控制系統,一旦工作的處理器模件發生故障,系統應能自動地以無擾方式,快速切換至與其冗余的處理器模件,并在操作員站報警。

3.7.1.3 控制系統應監視輸入信號與設定值之間的偏差,當偏差超過預定范圍時,系統應將其控制切換至手動并報警。

3.7.1.4 對某些重要參數,應采用雙重冗余變送器測量,若這兩個信號的偏差超過一定范圍,則應有報警,并將受影響的控制系統切換至手動,運行人員可手動任選二個變送器中的一個信號用于投自動控制。

3.7.1.5 對某些重要的關鍵參數,采用三重冗余變送器測量。對三重冗余的測量值,系統應自動選擇中值作為被控變量,而其余變送器測得的數值,若與中值信號的偏差超過予先整定的范圍時,應進行報警。如其余二個信號與中值信號的偏差均超限報警時,則控制系統受影響部分應切換至手動。

3.7.1.6 控制系統應有聯鎖保護功能,以防止系統錯誤的及危險的動作。

3.7.1.7 控制系統的輸出信號應為4~20mADC或脈沖量連續信號,并應有上下限定,以保證控制系統故障時機組設備的安全。

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

備品備件

4.1.1 賣方應保證備品備件長期穩定的供貨。對主要設備或與主設備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 替代品,其備品的供貨期至少是設備驗收后十年或該設備退出市場后 5 年(二者之中取時間長的一種)。當賣方決定中斷生產某些組件或設備時,應預先告知買方,以便買方增加這些設備的備品備件。

4.1.2 賣方應對所供 DCS 進行在線聯調、現場可用率測試(SAT)以及三年運行和維護所必 需的備品備件提出建議和報價。

4.1.3 報價書中應列出推薦的備品備件清單,并有詳細的說明,以便買方了解這些備品備件 用于哪些具體項目上。

4.1.4 賣方用于 DCS 的標準組件如有改動,則編制備品備件清單時應作相應修改。

4.1.5 賣方提供有關備品備件的保管資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劑等。

4.1.6 所有備品備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電路板)在發運前,都應逐件進行測試,以保 證在 DCS 中正常運行。

4.1.7 每一種類的模件,至少應有 10%(至少一塊模件)的備品備件。

4.1.8 賣方應提出有關備品備件存儲和管理的建議,如:備件是否需要帶電備用。

專用工具

4.2.1 賣方應提供所有便于維修和安裝 DCS 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專用工具至少應包括下列項 目:

?   專用測試設備

?   專用工具、夾具、卡具

4.2.2 除專用工具外,賣方還應向買方提供一份推薦的維修測試人員必備的標準工具的清

單。

設計聯絡會議(DLM

總體要求

5.1.1 召開設計聯絡會議的目的是及時協調接口設計,妥善解決技術問題和保證工程的順利 開展。

5.1.2 在每次 DLM 之前二周,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技術文件和圖紙,以便買方在會上討論和確 認這些技術文件和圖紙。

5.1.3 每次 DLM 結束時,買賣雙方應簽署會議紀要。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設計聯絡會議具體安排

5.2.1 第一次 DLM

時間:待定 

會期:待定 

地點:待定 

參加人數:待定

會議日程:這是一次工程啟動會議,買賣雙方應通過磋商對下列內容進行討論和決定:

?   工程進程里程碑

?   賣方應提供需買方審查批準或向買方傳遞信息的文件和圖紙清單。該清單應包括

全部圖紙、進度安排及為做好確認工作所必須的全部資料。并還應包括執行合同規定的各個方面工作的詳細記錄。

?   買賣雙方進行設計所需的互提技術資料的清單。

?   賣方介紹 DCS 初步(基本)設計方案

?   買賣雙方的設計界面

5.2.2 第二次 DLM

時間:待定 

會期:待定 

地點:待定 

參加人數:待定 會議日程:

?   買方應賣方的請求,解釋已提供給賣方的技術資料中有疑問的地方。

?   買方審查和批準賣方提交的 DCS 初步(基本)設計方案

?   討論和確認賣方擬采用的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

?   審查和確認由賣方選定的有關 DCS 輔助設備和外圍設備的分包商。

?   協調 DCS 與其它控制系統的接口。

?   參加會議的買方人員將考察使用相同或相似 DCS 的有關電廠和賣方的設備制造廠。

5.2.3 第三次 DLM

時間:待定 

會期:待定 

地點:待定 

參加人數:待定 會議日程:

?   買方審查和批準 I/O 清單、硬件配置、主控制臺布置并最后確認系統硬件的組成—硬件凍結。

?   討論和確認調節框圖以及順序控制和保護邏輯圖。

?   如有必要,參加會議的賣方人員考察工程現場,收集有關設計資料。

5.2.4 第四次 DLM

時間:待定 

會期:待定 

地點:待定 

參加人數:待定 會議日程:

? DCS 設計與其它系統設計之間接口的最終協調,如電纜連接的設計。單元控制室和電子設備室的土建設計等接口協調。

? 買方最后審查和確認賣方的應用軟件設計,即應用軟件凍結。

? 賣方提供并解釋有關 DCS 的工廠檢查和驗收測試的規程標準、進度、項目、步驟和方法。

? 討論和解決雙方設計中遺留的技術問題。

工程服務

項目管理 

合同簽訂后,賣方應指定一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賣方在工程全過程的各項工作。如系統設計、工程進度、制造確認、編程和技術服務、圖紙文件、工廠和現場測試、編制文件、啟動、投運和現場系統可利用率測試等工作。

工程設計

6.2.1 在設備和系統制造前,賣方應將設備布置圖、子系統說明書、功能控制及邏輯控制圖 提供買方審查批準,以保證所供系統和設備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項規定。

6.2.2 賣方還應向買方提交所有最終接口資料和圖紙,以便買方能順利開展其設計工作。

6.2.3 賣方提交的設備布置圖、控制邏輯圖、控制接線圖和其它詳圖,均應隨設計進程而更 新,以便及時反映當前的設計進展。修改版本應以數字形式在圖標的版本欄內表示出來。

6.2.4 賣方應負責向海外制造商取得所需的資料。

6.2.5 賣方應審查來自其它控制系統或其它供貨商的資料。并提出其具體意見和問題,以協 調接口設計并實現 DCS 的完整性。

6.2.6 DCS 系統完成現場投運后,賣方還應提供反映在現場投運時作過修改的系統竣工圖。

現場服務

6.3.1 按照合同規定,在完成所有設備和系統的安裝、啟動調試及投運期間,賣方應派出常 駐工程現場的專家,以提供現場服務。

賣方派出的專家,在設備和系統的安裝、接線、調試和啟動期間,應負責監督和指導。

6.3.2 賣方派出的專家,還應負責對買方的安裝和運行人員進行現場培訓,教會他們如何區 分和安裝設備,如何啟動、操作及維護設備和系統。

6.3.3 賣方還應負責將 DCS 投入運行。

6.3.4 賣方應提供由其供應的設備和系統進行安裝檢查、軟件調試、維護和啟動所必需的專 用測試設備和工具。

6.3.5 賣方現場服務時間限于完成本技術規范中所規定的任務而定。即時間的長短以賣方能 完成本技術規范中所規定的任務來決定。派駐現場的專家其日程表按工作需要編制。

6.3.6 賣方的專家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法規,在現場工作期間還應遵守現場工作的規定。

試驗、驗收和演示

總則

7.1.1 賣方在制造過程中,應對設備的材料、連接、組裝、工藝、整體以及功能進行試驗和 檢查,以保證完全符合本規范書和已確認的設計圖紙的要求。

7.1.2 買方應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設備的質量管理情況,包括設備試驗的記錄進行檢查。

7.1.3 此外,還應進行工廠驗收試驗、演示和現場試驗。

7.1.4 在試驗、檢查和演示過程中,如發現任何不符合本規范書要求的硬件和軟件。賣方都 必須及時更換。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費用都應由賣方承擔。更換后的硬件或軟件還必須通過本 規范書 7.2  7.3 章節規定的試驗和演示的要求。

工廠驗收試驗和顯示 

系統在設備制造、軟件編制和反映目前系統真實狀況的有關文件完成后,賣方應在發貨前進行能使買方滿意的工廠驗收試驗和演示。 除規定的工廠驗收試驗和演示外,買方有權在賣方的工廠進行各單獨功能的試驗,

包括硬件試驗以及逐個回路的組態和編程檢查。在工廠驗收和演示前,系統設計應體現出賣方在設備上所作的最新修改。

7.2.1 試驗步驟 試驗應包括對所有可聯網并已裝載軟件的設備進行適當的運行。采用仿真設備構成

DCS 所有輸入信號、組態和控制輸出的一個完整的功能閉環試驗。 在開始試驗前,要求所提供的系統已在 40C 高溫下,順利地運行了 72 小時。賣方應說明這一溫度試驗步驟及結果。

試驗內容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a) 每個模件的微程序工作情況

(b) 每個模件的硬件工作情況

(c) 模擬的報警和狀態變化

(d) 所有操作員接口功能

(e) 模擬的故障和排除

(f) DCS 全部失電和部分失電的工作情況

(g) 模擬的 DCS 自診斷 完成工廠試驗后,買方應觀察一個被試驗系統所進行的完整演示過程。賣方應提供

充足的時間,試驗設備和專業人員,以便買方能檢驗和評估整個系統。在工廠試驗中,

至少應有三天時間來進行這一演示。如需延長試驗時間,賣方應無償滿足要求。賣方應提供 6 套與目前系統功能和邏輯一致的圖紙,供買方在試驗期間使用。

演示至少應有如下項目:

? 對鍵盤請求的響應

? 完整地顯示一幅新畫面的時間

? 失電和通電后的反應

? 控制裝置的故障排除

? 通訊總線故障

? 過程變量輸入變送器故障后的反應

? 所有規定報表的打印

? 性能計算的試驗結果

7.2.2 試驗失敗

賣方應負責修改試驗中碰到的所有系統問題,若某些系統需重新試驗,則應進行由買方任意指定的附加項目的試驗和檢查。DCS 設備只有在成功地通過了試驗和演示,并且雙方在試驗和演示報告上簽字后,才能發運。

7.2.3 日程安排 賣方在試驗前應向買方提交一份詳細的試驗方案,并在計劃的工廠驗收和演示試驗

前三周向買方告知他們的準備情況,在買方認可后,所有圖紙和試驗步驟才有效。

7.2.4 設備

賣方應提供進行全部工廠驗收試驗包括買方選擇的單獨功能試驗所必需的各種試驗和仿真設備及人員。所有試驗設備在試驗前都須經過校驗,并有校驗記錄。買方在需要時應能得到這些數據。

現場試驗

7.3.1 初步檢查 現場安裝完成后,在設備通電前,賣方應仔細檢查所有的設備、現場接線,電源和安裝情況,在檢查無誤后,系統方可授電。賣方可以進行其標準的診斷試驗?,F場輸入和輸出信號,由買方的施工人員按賣方圖紙負責接線。

7.3.2 現場可利用率試驗(SAT

現場條件滿足后,應采用實際的輸入、輸出信號進行可利用率試驗。賣方應核實是

否所有的系統和文件都已更新,并準備投入可利用率試驗。系統只有在通過了這里所規定的可利用率試驗要求后,方能被接受。

賣方應保證 99.9%的系統可利用率,并在試驗期間證實其符合本規范書規定的所有性能??衫寐试囼瀾?/span> DCS 試運行后開始,試驗開始的日期由買賣雙方共同商定。

DCS 在連續運行 90 天(2160 小時)后,其故障時間小于 2..2 小時,則可認為成功 地完成了可利用率試驗.若故障時間超過了 2.2 小時,可利用率試驗應延長至 180 天,在此期間,故障時間不應該超過 4.3 小時。但是完成可利用率試驗的總時間應限制在 270 個連續日內,其間的故障時間不應超過 6.5 小時。若試驗結果連續三次超過規定的故障時間限制,則認為試驗未通過。

可利用率表明了一個可恢復特性的裝置或系統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其規定功能的概率。

7.3.2.1 定義

(1) 可用時間 試驗開始至試驗結束的整段試驗時間內,扣除試驗的空等時間和故障時間后的這一段時間為可用時間。

(2) 故障時間 故障時間是指賣方提供的任一裝置和子系統在實際試驗時間內而停運的一段時間。 可利用率試驗總的故障時間,應為試驗期間各裝置或子系統故障引起的故障時間之和。應受罰的故障時間絕不會比實際經歷的故障時間長。 每個裝置或子系統都規定了一個加權系數。一個裝置或子系統應受罰的故障時間是該裝置或子系統的實際故障時間與其加權系數的乘積。 應受罰的故障時間=實際經歷的故障時間×加權系數

(3) 空等時間 在整段試驗時間內由下列事件引起的空等時間將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a) 機組或輔機故障

(b) 由買方人員引起的不正常操作

(c) 買方信號故障

(d) 環境條件不符要求

(e) 不可抗拒的因素

(f) 買方所供電源喪失

(4) 可利用率

試驗期間的可利用率至少應為本規范書中規定的 99.9%,其計算公式如下:

實際試驗時間-故障時間

可利用率(%=—————————————X100%

實際試驗時間

式中實際試驗時間為整段試驗時間扣除空等時間

(5) 加權系數 用于各裝置或子系統故障時間計算的加權系數,規定如下:

裝置或子系統 加權系數

?   人機接口

操作員站 n/N 工程師站 0.30 每只LCD 0.10 每只鍵盤 0.10 每只鼠標/跟蹤球 0.05 每臺報警、圖形、記錄打印機 0.10 每只軟盤驅動器 0.20 硬盤驅動器 0.20 磁帶機 0.20 光盤驅動器 0.20

?   過程接口

功能處理模件 n/N I/O 模件 n/N 電源模件 n/N 通訊接口模件 n/N

其中 n 為發生故障的站或模件數量;N 為應投入運行的站或模件數量。

?   數據通訊系統

與其它控制系統的通訊 0.10

每條數據通訊總線 0.20 兩條數據通訊總線 1.0

?   發生下述工況將直接導致 DCS 現場可用率試驗未通過: 由于 DCS 故障造成機組跳閘

由于 DCS 故障造成 MFT 拒動 所有操作員站功能喪失

由于 DCS 故障而喪失的其它重要控制和保護功能

7.3.2.2 買方參予

買方應負責進行 DCS 的可利用率試驗,試驗必須按照已經確認的賣方資料中的運行和維護步驟進行。買方人員應操作和維護 DCS 并保存可利用率的記錄和報告。賣方應隨時提供咨詢和所需的現場服務,以幫助系統的維護。如賣方接到買方要求其進行現場維護的通知,賣方服務人員應在通知收到后的 48 內到達現場。

7.3.2.3 可利用率試驗規則 在現場,時間應以小時和十等分小時來計算,并作記錄?,F場記錄應作為正式的可

利用率試驗記錄。每月應將記錄的復印件送交賣方檢查。試驗期間發生的任何問題,均應立即通知賣方,除非買賣雙方均認為有必要,否則不得進行系統或硬件的修改。

在可利用率試驗開始前,買方應已購得雙方都認為必備的所有 DCS 備品備件,并已存放在現場。在試運行和現場可利用率試驗期間,從買方備品庫中借用的備品備件,賣方必須免費給買方更換。因買方庫存中缺少賣方推薦的備品備件而導致修復工作延誤, 應計算故障時間。此外,為保證成功地進行試運行和可利用率試驗所需的任何部件,賣方均應在 48 小時內提供。為保證所有的故障均已修復,在可利用率試驗結束前 240 小時內,不應再出現故障 時間,為滿足這一規定,試驗的時間限制,可按需要適當延長。在成功地完成了系統可利用率試驗之后,可利用率試驗證書應由雙方簽字認可。

保證期

7.4.1 賣方應同意 DCS 的保證期自系統可利用率試驗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為期 12 個月。

7.4.2 在保證期內,賣方應保證及時免費更換或修復任何并非由買方人員非正常操作而導致 的缺陷或故障。

包裝、裝船和倉儲

8.1 賣方對每一件設備均應嚴格執行原設備制造商推薦的維護建議,以確保設備在裝運時完 好如初。

8.2 賣方應包裝所有供貨設備(包括備品備件),以使設備免遭污染、機械損傷和性能下降。

8.3 設備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時包裝的,應得到切實的防護,使之不受污損。

8.4 裝運期間,設備的里里外外均應保證清潔,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

8.5 所有設備均應分別包裝、裝箱,或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免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散失、損 壞或被盜。

8.6 在包裝箱外,除了外面應通常貼有裝箱清單外,箱內還應有一張詳細的裝箱清單。

8.7 最后一層包裝上應清楚地標明買方的訂貨號、發貨號及相應的設備安裝位置。

8.8 大型重負載設備,其外包裝上還應標明重量、重心和起吊點。

8.9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整套有關現場設備,裝船和搬運的指導書。

數據和文件

9.1 總則

9.1.1 合同簽字后,賣方應在 30 天內提出一份在合同期間準備提交買方審查、確認或作參 考的文件和圖紙清單。清單應包括需由買方確認的圖紙、進度和文件,并準備一份有關合同 情況的詳細工作報告。

9.1.2 賣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必須完全符合所供的系統,并及時反映出目前工程設計進度,所 有資料均應裝訂,并標明修改的版本號和日期。

9.1.3 賣方應保證所供文件和圖紙完全能滿足電廠安裝、投運、正常運行和維護的需要。

9.1.4 下面列出的所有文件,賣方應同時提供 6 套給買方,其中 1 套直接發給設計院,此外, 賣方還應提供 3 套所有這些文件的電子文檔。

9.1.5 賣方應主動負責協調并安排與其它承包商所供控制系統間的接口資料交換進度。

9.2 硬件資料 賣方提供的資料應包括涉及所有系統部件的安裝、運行、注意事項和維護方法的詳

細說明,此外還應包括所購設備的完整設備表和詳細指南。與設備表相對應的設備項目代號應在所有相關圖紙上表示出來,賣方還應根據要求提供其設備代號與市場上可買到 的該設備型號間的參照表。

賣方至少應提供下列手冊和圖紙:

(a) 系統硬件手冊

(b) 系統操作手冊

(c) 系統維護手冊

(d) 系統組態手冊

(e) 構成系統所有部件的原理圖

(f) 內部布置圖

(g) 符合買方要求格式的外部連接圖,圖上應有電纜編號和端子編號。

(h) 每只機柜、操作臺的總布置圖,這些圖中應標明各模件和組裝件的編號,并包括正視圖、 后視圖、開孔圖、總尺寸及開門所需的凈空距離。

(i) 所有控制和調整裝置在維護時所需的校驗曲線。

(j) 所有賣方外購設備手冊

(k) DCS 使用的一些特殊機械設備詳圖

(l) 安裝步驟、包括裝配細節、設備散熱和設備重量等。

(m) 材料清冊

(n) 所有外圍設備的樣本(包括LCD、鍵盤、打印機等)

9.3 軟件資料

9.3.1 賣方應提供足以使買方能夠進行檢查和修改的所有系統程序和組態文件,這些文件包 括打印出來的程序,并裝訂成冊。

9.3.2 使用高級編程語言的系統站的支撐軟件,其至少應有下列有關文件:

9.3.2.1 系統功能說明這一文件應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每一個系統的功能,所有特定術語應有定義,

此外應配上一定的流程圖或類似的描述。

9.3.2.2 一般軟件資料這一文件應包括所有與編程語言有關的指導和參考手冊,特別是應用于采用了特殊

計算機硬件的匯編語言,文件應完整、清晰、能允許對現有的程序進行修改、增刪以及編制新程序,其中還應包括編程和調試的指導性資料。

9.4 用戶手冊賣方應提供適合于用戶工程師使用的、高質量的用戶手冊。這些手冊應既可用作教

材,又可用作參考手冊,內容至少應包括:

?   LCD和鍵盤用戶手冊

?   圖形、畫面手冊

?   試驗、檢查、故障檢修的投運步驟

9.5 控制邏輯文件

賣方應提供適合于沒有計算機專業知識的控制工程師使用的高質量文件??刂七壿嬑募逦暾?,并包括下列內容:

(a) 控制原理圖的定義和說明,包括對每一張 SAMA 圖和邏輯圖所作的說明。

(b) 所有回路的 SAMA 圖,應在圖上標出與之相關的聯鎖和許可條件所在邏輯圖的對應編號和注釋。

(c) 包含聯鎖和許可條件的邏輯圖,圖上應標出與之相關的 SAMA 圖的對應編號和注釋。

(d) 控制工程師的用戶手冊

——組態文件打印程序應作為控制系統的一個功能提供給買方。

9.6 I/O 清單 賣方應提供一份含有系統所有過程輸入、輸出清單,該清單應包括下列項目:輸入/

輸出點說明、模件和插槽代號、設計編號、機柜編號、端子排號,端子號、信號類型、 故障狀態、電纜編號、報警限值、計算用途、記錄/報表要求、顯示格式和修改版本號等 等。賣方應提供 I/O 清單的書面和電子文件(Microsoft Excel 97/2000 格式)

培訓

10.1 總則

10.1.1對買方的設計、施工、運行和維修人員的培訓,是 DCS 成功起動和運行的基礎。

10.1.2賣方應派有經驗的專家采用現代化的培訓手段安排培訓課程。

10.1.3每位教員均應具備正規課堂講學的經驗。教員應負責教會學員掌握培訓課程的內容, 提供如何使用技術資料的指導,并解答學員在培訓過程中提出的有關問題。

10.1.4賣方應隨其報價提出一份初步培訓計劃。正式的培訓計劃將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10.1.5在培訓結束時,賣方應對學員作出評價,并直接通知買方。

10.2 現場培訓

10.2.1賣方應提供買方認為必要的附加培訓,因為在外培訓結束后,賣方對所供硬件和軟 件又有所修改。這種附加培訓可在工程現場進行,故稱為現場培訓。

10.2.2賣方應派出有關專家到現場,承擔現場培訓任務?,F場培訓的要求與外培訓相仿。10.2.3現場培訓人月(待定)。

10.2.4現場培訓至少應有下列內容:

?   DCS 的基本知識和系統組態

?   DCS 的安裝、檢查、排除故障,在線聯調和維修等課程。

?   —機接口的應用培訓

10.2.5當進行現場安裝和開環測試時,賣方應對買方的運行人員進行 DCS 的在線操作培訓。

10.2.6現場培訓的計劃將在設計聯絡會上討論確定。
三、熱控設備技術規范

1.1 本技術規范書適用于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二期   1x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項目的熱控設備及儀表閥門和導管。它包括功能設計設備裝置、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2 本技術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規程和規范的條文,投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本技術規范書要求和有關中國國家GB系列、電力行業DL系列和其它行業最新工業標準的優質設計及產品;同時必須滿足中國國家的有關安全、環保等強制性法規、標準的要求。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應詳細列出包括設計、供貨、安裝和驗收指導、設備及配套附件、連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標準、規程和規范名稱,并能按招標方或招標方代表要求提供標準、規程和規范全文供審查確認。

1.3 投標方應在投標文件中詳細列出設備及配套附件、連接件、材料的供貨清單。

1.4 投標方如對本技術規范書中的技術條款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在征得招標方同意后,方可對有關條文進行修改。如招標方不同意修改,則仍以招標方意見為準。如投標文件與本技術規范書之間有明顯的差異,投標方應在偏差表中列出,并給以充分的說明和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如投標方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技術規范書明確提出異議,那么招標方認為投標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本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1.5 在簽訂合同之后,到投標方開始制造之日的這段時間內,招標方有權提出因標準、規程和規范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和修改要求,投標方應執行這個要求。具體內容由雙方共同商定。

1.6 本技術規范書所使用的標準如與投標方所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1.7 投標文件必須用中文進行編寫。所有數據的單位均采用國際單位。投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應包括所有的圖紙、樣本、說明書、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手冊或資料、相互通訊等,均應使用中文。不論在合同談判及簽約后的工程項目建設期間,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語言。若文件為英文,應同時附中文說明。

1.8 只有招標方有權修改本技術規范書。合同談判將以本技術規范書為藍本,經修改后最終確定的技術規范書將作為合同的一個附件,并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共同簽署的會議紀要、補充文件等也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 合同簽訂后,投標方應按照招標方的時間、內容深度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設計、施工文件以及設備資料等,并按照工程進度要求隨時修正。

1.10  投標方文件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10.1 投標技術說明書(要求按照本技術條件書格式及章節編排進行響應);

1.10.2供貨范圍,包括所有設備、安裝材料、服務和有關圖紙資料;

1.10.3詳細說明,包括系統性能,系統結構,電源的提供等。

1.10.4 所供設備清單和原產地證明。

1.10.5 所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和產品樣本。

1.10.6 所提設備在同類型電廠的應用業績清單。

1.10.7 與技術規范書的差異。

1.10.8 投標方認為有助于提高系統性能的建議和替代方案。

1.11  規范書中名詞釋義:

1.11.1投標方:指對本規范書設備進行投標的單位;

1.11.2招標方:指對本規范書設備進行采購的單位。

2.1各種測量元件技術要求及供貨范圍

2.1.1第一篇 差壓,壓力變送器技術要求。(附后 )

2.1.2第二篇 溫度測量元件技術要求。(附后 )

2.1.3第三篇 平衡流量計,噴嘴,孔板技術要求。(附后 )

2.1.4第四篇 流量測量裝置技術要求。(附后 )

2.1.5 第五篇 邏輯開關技術要求(附后 )

2附件;1熱控設備清冊,2熱控閥門導管清冊

第一篇 差壓、壓力變送器

技術要求

 技術規范

1, 技術要求

1.1. 本規范書用于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二期   1x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項目的壓力、差壓變送器及其附件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制造、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2. 投標方對所提供的變送器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書所列出的規范進行生產交貨,并保證提供的變送器滿足工程實際需要。

1.3. 投標方提供的變送器應為全新產品。

1.4. 投標方提供的智能變送器五年內在國內市場無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務記錄。

1.5. 除有特殊說明外,所有變送器必須達到在施工現場安裝前不需解體檢查就可安裝的要求,如因變送器質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現場解體檢修,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

1.6. 投標方提供的變送器的防護等級為IP65(西門子可做到IP68),外殼采用聚氨酯烤漆低銅鑄鋁合金,具有良好的抗鹽霧腐蝕性。

2, 變送器規范

2.1.變送器要求穩定性高,量程范圍大,精度高,無需調校零點連續工作時間至少五年以上。傳感器直接輸出4~20mADC的電流信號。變送器采用HART智能通訊協議,實現與外部設備以數字通信方式傳遞數據的能力,并能通過智能通訊器實現遠程整定和查詢功能,完善的自診定及遠程設定通訊功能。

2.2.變送器精度優于±0.075%、品牌限定,應在重慶橫河川儀,川儀pds,上海洛丁森,北京申泰中選取。

2.3.變送器完全可以滿足以下工況要求:

? 被測介質:EH油、潤滑油、液體、氣體或蒸汽;

? 測量參數:壓力、差壓、液位、流量。

2.4.變送器滿足以下的主要性能參數要求。

? 量程:在測量范圍內連續可調

? 量程比:最小應滿足變送器100:1,差壓變送器100:1

? 輸出信號為4~20mADC、二線制,變送器工作電壓10.5~42VDC(工作狀態),10.5~30VDC(本安型),16.4~42VDC(數字通信,BRAIN或HART協議),16.4~30VDC(本安型),通訊所需負載為250Ω~600Ω。

? 接液溫度: -40~85℃。

? 具有零位正向遷移和負向遷移。

? 穩定性:全系列為0.25%/5年(實測優于0.1%)。

? 防護等級:防護等級為IP65。

? 環境溫度影響:總影響量/28℃,或者在40℃~+80℃,對零點:小于0.1%;對量程:小于0.1%。完全滿足工藝要求。

? 環境溫度: -40~80℃,-30~80℃(帶表頭時)。

? 環境濕度:5~100%RH@40℃。

2.5.其它要求

1)安裝位置:任選、帶現場顯示

2)結構:變送器、測量元件一體安裝

3)就地按鈕:可進行各種功能組態

4)變送器中隔離膜片膜片采用哈氏合金,膜盒采用316LSST材質。

5)帶管件安裝的對應的安裝支架。

6)按照變送器對應型號規格提供焊接接頭1/2NPT(或1/4NPT)。

7)免費為用戶提供不銹鋼變送器位號標簽。

供貨范圍

1、賣方按照買方提供的變送器規范清單提供含有設備型號、儀表參數、生產廠等內容的詳細供貨清單。

2、隨貨帶手操器或手持終端一臺,使用與變送器相同的BRAIN或HART協議。

3、變送器具體參數及數量見熱控設備清冊。

質量及性能保證

3.1 隨同變送器一起裝箱的技術文件有: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每臺變送器的出廠檢定報告、裝箱單。裝箱上并注明:制造廠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和型號、裝箱數量、裝箱日期、裝箱人工號。每個裝箱必須附有五份內容與該箱完全符合的裝箱單,其中的兩份裝箱應用防水的密封袋包裝,放在包裝箱的明顯位置上,其余三份直接提交招標方。

 3,  2供貨期要求:合同簽定后50個自然日內,投標方將所供變送器運抵招標方的施工現場。

3,3保質期為168小時運行后一年,在質保期內所有因產品技術和質量原因引起的產品損壞和不合格,均由投標方無償更換。

3,4投標方應對質保期內非人為損壞的產品給予無償更換。

第二篇 溫度測量元件技術要求

一,技術規范

1.0   技術要求:

1.1熱電阻/熱電偶組件

熱電阻/熱電偶組件的組成如下:

      傳感/熱敏元件

      熱電偶套管

      接管

      熱電阻/熱電偶終端頭架。

其設計應符合ANSI MC95.1標準。

傳感/熱敏元件不能與套管連接。

      傳感/熱敏元件

  雙支熱電阻/熱電偶應為分立絕緣型,絕緣電阻>100M,耐壓500V。

1.2熱電偶熱敏元件由兩對18號K分度鎳鉻-鎳硅熱電偶特級金屬絲組成,涂敷設牢固金屬氧化物絕緣層,用316號不銹鋼屏蔽。熱電偶引線帶有色碼,如有可能,不論是否使用兩個熱敏元件,都可裝備雙支熱電偶。

1.3熱電阻的敏感元件用鉑制成,0℃時的標定電阻為100。提供雙敏感元件。其接線為三線式。

1.4熱電偶套管是一根鉆孔棒形。根據壓力與溫度條件和工質流體,可以將其焊接在管道上或裝設最小25mm螺紋接頭。在所有應用場合應用時,用316號不銹鋼制成。投標方在其投標書中應說明有關熱電偶套管的型號、設計和浸沒長度等項選擇的依據。試驗套管由熱電偶套管和耐磨蝕插頭與鏈條組成。每個熱電偶套管頂緣應打印上其標牌編號。

1.5螺紋接管用于將熱電偶套管與熱電阻/熱電偶端子頭組件連接起來,螺紋接頭的長度最小應為13mm。

1.6熱電阻/熱電偶端子頭組件

熱電阻/熱電偶端子頭組件是由一個內裝有端子排的殼體、一個彈簧加載器件和一個被鏈條連接的旋入密封蓋板組成。彈簧加載器件的設計保證屏蔽套與熱電偶套管之間可靠地接觸。頭部組件適于安裝復式熱電偶元件或熱阻感溫元件的端子排。頭組件上有與螺紋接管相連的13mm內螺紋和與穿線管相連的20mm的內螺紋。頭部組件應這符合NEMA4標準耐久金屬抗震結構。端子排便于頭部組件上地拆卸和安裝,適用敏感元件延長導線的不同。熱電阻/熱電偶頭部組件上的端子應利用其極性別。熱電阻/熱電偶的端子排可以容納2.4mm2 線規補償導線。

2,測溫元件規范

2.1 不同分度號的熱電偶應從外觀上明顯區分。

2.2 熱電偶和熱電阻均為I級標準。

2.3熱電偶和熱電阻銘牌上應標注設計編號。

2.4精確度

熱電偶精確度應符合下列最小誤差極限:

0℃~316℃溫度范圍內,1.7℃;

316℃~817℃溫度范圍內,0.5%;

817℃~1260℃溫度范圍內,0.75%。

熱電阻的最低精確度應在整個范圍內被測溫度的0.5%。

投標方應提交熱電阻/熱電偶校準記錄以證實上述精確度。要求每只熱電阻/熱電偶均為同向偏差,每年最多校驗一次,就可經保持其性能指標。在供貨后業主需對所提供產品進行逐只檢測和標定                                                                 1.1.11 備品備件清單。每種類型的測溫元件需提供2支備品,并單獨報價

1.1.12每種型號熱電阻、熱電偶應有單價。在供貨期間招標方根據設計需要增加或減少熱電阻、熱電偶時按此價格執行。                  

2.0 供貨范圍

2.1賣方按照買方提供的測溫元件規范清單提供含有型號、參數、生產廠等內容的詳細供貨清單。

2.2 供貨期要求:合同簽定后50個自然日內,投標方將所供測溫元件運抵招標方的施工現場。

2.3熱電偶、熱電阻測量元件供貨參數及數量見熱控設備清單。

3.0  質量及性能保證

3.1  投標方應保證提供的設備滿足招標方電廠安全、可靠運行的要求,并對測溫元件的設計、制造、供貨、試驗、裝箱、發運等過程全面負責。

3.2  如果現場需要,投標方能在48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出現的任何問題。

3.3  裝箱運輸的測溫元件和附件,采用同等條件進行包裝。

3.4  隨同測溫元件一起裝箱的技術文件有: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每支熱電偶(熱電阻)的出廠檢定報告、裝箱單。裝箱上并注明:制造廠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和型號、裝箱數量、裝箱日期、裝箱人工號。每個裝箱必須附有五份內容與該箱完全符合的裝箱單,其中的兩份裝箱應用防水的密封袋包裝,放在包裝箱的明顯位置上,其余三份直接提交招標方。

3.5  包裝箱內裝入的零部件必須有明顯的標記與標簽,標明部件號、編號、名稱及數量等,標簽所標內容應與裝箱單一致。

3.6  投標方在發貨前應向招標方提供儀表元件存放的條件和要求。

3.7  投標方對所供應的測溫元件提供質保期,保質期為168小時運行后一年,在質保期內所有因產品技術和質量原因引起的產品損壞和不合格,均由投標方無償更換。

4.0 其他

4.1 上述條款為最低要求,投標方應對上述條款逐一確認,任一處不滿足和超過本要求的地方均應特別提出。

4.2 報價時必須提供包括數量、型號規格等的詳細供貨清單,同時對每一型號、每一類型的性能給以說明。每一類型,每一型號的測溫元件必須單獨報價。

第三篇 平衡流量計、噴嘴、孔板

要求

一技術規范

1、總則

1.1本采購協議用于 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二期   1x6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項目所需節流裝置。賣方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上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試驗、包裝、運輸和安裝指導和調試。

1.2賣方對節流裝置的成套設備負有全部技術責任。

1.3本采購協議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所有的技術要求和適用的標準作出詳細的規定,也未充分引述相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賣方應保證提供一套滿足本規范書和所列標準要求的優質產品。

1.4如規范書出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如果賣方沒有提出書面說明,那么買方認為賣方提供的設備完全符合本采購協議的要求。

1.5本采購協議經買、賣雙方共同確認和簽字后作為訂購合同的技術附件,與訂貨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應在采購合同中注明“要求按照鍋爐部件實施制造過程監督檢驗”的要求。

2、節流裝置技術要求

2.2賣方所提供的節流裝置滿足買方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制造節流裝置的材質應符合最新標準,材料的選用滿足技術參數表中的設計溫度和設計壓力的要求,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2.3賣方提供的圖紙應與最終提供的實物相符。

2.4節流裝置的制造材料應適合系統運行條件。賣方應對所選零部件的壓力和溫度額定值負責。所選部件應滿足在最大負荷、部分負荷和瞬態條件下無故障、安全運行的要求。

2.5所有節流裝置的設計能力應滿足最大運行工況需要,同時具有良好的變工況運行性能,適合露天安裝運行。

2.6本次采購節流裝置材質應與對接管道材質相同,對接管道采用焊接型式。

2.7賣方選型后提供設備參數資料。

2.8流量計執行國家標準GB/T2624-2006標準。

2.9根據市監特函【2018】515號文件《市場監督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電子鍋爐范圍內管道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規定,平衡流量計、長徑噴嘴均由特檢所進行監檢,并出具當地技術監督局相關監檢證明文件。

2.10質量保證體系按ISO9001執行。

3、平衡流量測量裝置技術要求

1、投標方提供的平衡流量測量裝置采用國產一線品牌平衡流量計,必須有相對應的平衡流量計國際專利、計算軟件和數據庫并做為評標的技術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及規范。

2、平衡流量計廠家需要有10年以上設計和生產經驗并具有經國家認定的流量檢測裝置。

3、平衡流量測量裝置測量原理及制造應具有6萬臺以上應用業績。并應至少達到下列性能:

l壓損不得高于差壓值25%;

l測量精度不得低于0.5%;

l確保流場平衡穩定,重復性達到±0.1%;

l確保上游與下游的直管段(前后不得大于2D);

l量程比不得低于10:1;

l流量測量裝置必須具有對稱多孔結構,具有節流和整流能力;

l供應商供貨時必須同時提供平衡流量計計算書,廠家應有平衡流量計NASA專利證書、中國專利證書且應擁有正規的軟件技術支持。

l供應商供貨時必須提供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書

l每個裝置都有流向標志,便于識別;

l每個裝置都有設備編號標志銘牌,便于識別,銘牌內容包括設計編號、型號等;

l流量測量裝置取樣孔的對數參見附件流量裝置咨詢單。

4、 平衡流量測量裝置不應因熱膨脹而扭曲變形影響測量的精度。

5、 平衡流量測量裝置應滿足產品執行標準:GB/T2624.2-2006;檢定規程: JJG640—1994的規定。

6、平衡流量測量裝置在工作狀態的開孔準確(盡可能使用標準數學模型及標準配置)。

7、平衡流量測量裝置采用帶法蘭連接的管道式結構或者焊接式結構。

8、 平衡流量測量裝置節流元件應至少采用不銹鋼材質。

9、平衡流量測量裝置的配套附件的連接應保證同心度,滿足相應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10、 平衡流量裝測量置參數數量要求詳見節流裝置咨詢單。

11、應為每臺平衡流量測量裝置提供不銹鋼設備標識牌,標識牌上應在工廠內刻上永久性的設備編號。編號內容至少應包括用戶名,設備標簽號、設備型號等(將由招標方確定)。

12、投標方按附件供貨清單所列出的規格和數量供貨,供給的每個設備是完整的全新設備、并配有必要的安裝部件,包括反法蘭,冷凝罐(如有)及安裝直管段、儀表閥門等。

4、長徑噴嘴、孔板技術要求

1)所投標的流量測量一次元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及規范。

2)在電廠相同機組有良好運行業績。

3)節流件(孔板、噴嘴等)材質均為不銹鋼。

4)投標方在投標時應把每個測量一次元件的前后壓差、壓力損失填寫完整。

5)要求探頭取樣孔具有防堵功能。

6)流量測量裝置阻力小,出廠有標定。

7)流量測量裝置出廠有檢測報告、計算書及試驗報告,冷凝球的壓力試驗報告,流量測裝置焊接探傷報告。

8)每個流量測量裝置都有流向標志,便于識別。

9)流量測量裝置取樣孔的對數見附件,所有流量測量裝置均不帶儀表閥門。

10)流量測量裝置不應因熱膨脹而扭曲變形,直接影響原有的精度。

11)流量測量裝置在工作狀態的開孔準確(盡可能使用標準數學模型及標準配置)

12)噴嘴與管道的連接方式應為焊接,并保證同心度。投標方應承諾在技術協議簽定后一周內提供正式的流量裝置計算書及差壓值。

13)流量測量裝置的前后直管段的材料應與工藝管道的材料一致,工藝管道的材料見附表,法蘭緊固件的材料應與工藝管道的材料一致,環形墊片為石墨纏繞墊片。

14)測量介質為蒸汽的流量測量裝置應配帶冷凝球。

15)生產過程中各工序嚴格把關,加工精度必需符合設計要求,焊接不得有氣孔,虛,漏焊等現象。

16)要求流量測量裝置原理先進,使用可靠性高。具有較高的計量準確度(系統誤差≤±1%)和良好的重復性。

17)流量測量裝置應具有來流方向校正手段,確保在較短的直管段及管道內表面不規正的情況下,仍能精確計量,且不得以犧牲測量精度為代價。

18)在滿足要求的直管段情況下測量裝置的測量精度≤±1%。

19)為最大限度的降低在很短的(小于流量測量裝置本身所要求的直管段長度時)直管段下,保證流量測量裝置的現場實際使用精度不降低。流量測量裝置制造商應對已安裝好的流量測量裝置進行逐臺的最終現場比對、調整試驗,所使用的比對儀器、方法應具有嚴密的科學性,比對儀器的精度不低于±2‰。

20)針對管道實際運行中存在振動這一客觀現實,流量測量裝置應具有良好的抗振性能,以保證現場的實際使用精度不降低。

21)針對本次工程,投標方有責任根據實際情況,對所供設備的規格,型號,配置,安裝接口等進行逐一落實,并根據具體情況對不恰當之處提出修改意見.如現場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仍有問題,應無條件配合進行修改以及設備的調換。

22)選型要求投標方應根據招標方提供的設備類型及選型參數進行核算。

23)所提供的流量測量裝置應配置取樣短管。

24)流量測量裝置生產廠家必須具備生產壓力容器流量孔板、噴嘴資質,提供蓋公司公章紅章營業執照復印件;流量孔板、噴嘴必須提供監督檢驗報告。提供蓋公司紅章原件或復印件。

二、供貨范圍

2.1本次采購節流裝置形式是平衡流量計、噴嘴、孔板節流裝置,優先選擇重慶川儀,江陰塔南,開封儀表總廠。供貨期為50個自然日。

2.2 供貨期要求:合同簽定后50個自然日內,投標方將所供測量元件運抵招標方的施工現場。

2.3規格、數量及技術參數見熱控設備清冊

三、質量及現場服務

3,1保質期為168小時運行后一年,在質保期內所有因產品技術和質量原因引起的產品損壞和不合格,均由投標方無償更換。

3.2安裝期間,若需要,賣方在接到買方服務邀請的24小時內到達買方工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3.3節流裝置(包括節流裝置整體的性能)由賣方提供服務,包括安裝完畢后的現場調試(若需要),買方協調電廠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四、技術資料交付進度

1.設計配合提交資料。

序號 名稱 數量 時間

1 節流裝置設計計算書 1P+1E 簽訂協議7天內

2.隨機裝箱提交資料

序號 名稱 數量 時間

1 品質合格證 1 隨機到貨

2 質量證明文件 1 隨機到貨

3 節流裝置設計計算書 1 隨機到貨

4 節流裝置使用手冊 1 隨機到貨

5 監檢證明 1 隨機到貨

6 探傷報告 1 隨機到貨

7 材質單 1 隨機到貨

8 產品裝箱單 1 隨機到貨

3.提交資料的說明

4.1 “P”指紙質文件,“E”指電子可編制文件,可編制文件為CAD,Word,Excel格式。

4.2以上資料要求使用中文。

4.3以上資料條目未必完全滿足買方使用階段的需求,若買方需要,賣方應提供。

4.4本節“技術資料交付進度”列入商務條款的罰款項目。

4.5“設計配合資料”提交至買方技術部門,并抄送買方采購部門。

五、包裝運輸要求

1.賣方所供的所有裝置和設備在發運前都進行良好的包裝并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來防潮、防雨、防銹、防腐蝕、防振動以及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其他損傷,以保證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以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在包裝之前,清潔設備表面并涂油漆,以充分保護裝置和設備。

2.買方保留發貨前最后檢查包裝的權利。該種檢查并不免除賣方由于包裝不當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責任。

3.所有設備或材料發貨前均加標記以方便安裝。賣方按合同號、設備位號、零件號以及零件名稱在設備、部件或包裝上加標記或標簽。

4.本合同項下的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用單獨的箱包裝,以免與其他設備和材料混裝在一起。小件備品備件裝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必要時袋內放干燥劑。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有清楚的標識。

5.貨物到現場后60天內,如發現貨物短缺或因包裝不善、運輸裝卸過程中捆綁固定不牢和/或防護不當等造成貨物受潮、受水浸或油浸、受高溫或火燒、機械損傷等,均由賣方自費負責補齊、返新或調換,且不得因此影響安裝工期。

6.對于需要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和損壞。

7.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應注明收貨單位,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份。

六、選型(廠家填寫)

位號 節流件名稱 規格 管道材質 數量 備注

七、 邏輯開關技術規范

1, 技術要求

1.1. 本規范書用于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二期工程的邏輯開關及其附件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制造、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2. 投標方對所提供的邏輯開關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書所列出的規范進行生產交貨,并保證提供的變送器滿足工程實際需要。

1.3. 投標方提供的邏輯開關應為全新產品。

1.4. 投標方提供的邏輯開關五年內在國內市場無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務記錄。

1.5. 除有特殊說明外,所有邏輯開關必須達到在施工現場安裝前不需解體檢查就可安裝的要求,如因邏輯開關質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現場解體檢修,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

1.6. 投標方提供的邏輯開關的防護等級為IP65,外殼采用聚氨酯烤漆低銅鑄鋁合金,具有良好的抗鹽霧腐蝕性。

2, 邏輯開關規范

2.1每只邏輯開關都必須配備安全可靠的接點用于報警或聯鎖。設定點可現場調整。邏輯開關的開關接點應為快速動作的干觸點,禁用水銀觸點開關,形式為SPDT。在任何場合,邏輯開關觸點的電氣線路都是獨立的,輸出接點容量至少應為220V AC  5A,220VDC  1A。

2.2 所有邏輯開關應在規定的設定點動作,其精度不超過可調范圍的±0.5%。這個精度應包括所有誤差源,如滯后及線性誤差,所有邏輯開關的重復性在可調范圍內不超過±0.25%。邏輯開關的性能必須符合這些最小要求。但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必須適應工藝過程的應用條件。

2.3 邏輯開關超壓保護至少應在設計壓力滿量程的50%以上,而不致影響精度。所有可能產生真空的邏輯開關都應有能承受絕對真空的能力,而不致損壞。

2.4差壓開關兩側的靜壓力變化不會影響輸出信號。

2.5 差壓開關在高壓連接側(或低壓連接側)接于過程介質,而另一側直通大氣的最大工作壓力情況下,應仍能照常工作,而不致于損壞儀表或使整定值偏移。

2.6 邏輯開關外殼應為耐用金屬制成。防爆型邏輯開關應滿足NEMA7的要求,其它開關應滿足NEMA4防護等級要求。密封蓋應易于拆裝。電線、電纜管接頭應為螺口式,不用的接頭應堵上。安裝在室外得邏輯開關,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并具有良好的抗腐蝕性。且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紋電纜接口。

2.7 邏輯開關的過程接口為:1/4NPT帶接口的終端接頭;邏輯開關的電氣接線口為:1/2NPT內螺紋接口。連接線和端子應符合現行的UL ANSI標準,所有端子都應作出永久性標記,便于識別。過程接口材質采用不銹鋼。

2.8 溫度開關應使用溫包式測量元件,連接尺寸為1/2"NPT。溫包、延伸管、壓縮部件和鎧裝毛細管應為不銹鋼制成,并應提供一只獨立的熱套管。液位開關安裝型式:外置浮筒;連接方式:側底或頂底焊接。液位開關與箱體的連接尺寸:1英寸焊接。用于高溫工況下的液位開關,應考慮減溫措施,以便在線檢修。

2.9壓力開關應采用靜態O型圈技術,均須采用不銹鋼材質(風煙系統微壓的除外)。

2.10所有儀表防護等級應滿足現場使用場合的要求,如有不符應免費更換。

2.11根據招標方提供的設計編號在設備上安裝編號銘牌,銘牌應用膠質材料或螺絲固定。

2.12邏輯開關按照美國SOR、美國CCS、上海遠東選型。

供貨范圍

1、賣方按照買方提供的邏輯開關規范清單提供含有設備型號、儀表參數、生產廠等內容的詳細供貨清單。

2、邏輯開關具體參數及數量見熱控設備清冊。

3 供貨期要求:合同簽定后50個自然日內,投標方將所供變送器運抵招標方的施工現場。

4 保質期為168小時運行后一年,在質保期內所有因產品技術和質量原因引起的產品損壞和不合格,均由投標方無償更換。

5 投標方應對質保期內非人為損壞的產品給予無償更換。

、投標人資質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凡參加投標的單位,必須提供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ISO質量認證、機電安裝資質三級以上(含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檢驗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業績,如不是法人參加需提供委托書(加蓋紅章)。

五、投標報價方式

  按照本單位提供的技術規范、設備要求進行報價,報價含稅13%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投標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1. 參加投標的各投標方,投標保證金5萬元截止2021年77日下午17:30之前打入我方財務對公賬戶,依回執單照片發微信為準(否則視為棄權)。

戶名:河南天源酒業有限公司

賬號:2507 7000 3388

開戶行:中行禹州支行
   2、對于未中標者,投標保證金招標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即全額退回;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時直接轉為合同履約金待工程結束驗收通過后10內退還。對于在招標過程中,存在串標、圍標、惡意競價等不正當手段而影響甲方正常招標,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3.付款方式:預付10%-20%、后續價格入圍后雙方商議。

、招投標方式、聯系人及截止時間:

請貴單位于2021年79日上午10:00點帶上貴公司標書(包含商務文件、報價明細、設備配置明細(必須標注品牌)、業績)在本公司三樓會議室進行投標,采用在同等質量、技術的前提下競價招標,我方根據投標方的廠家實力、技術優勢、整體配置、業績、報價等綜合評價,確定中標人后簽訂合同。

 

、如有技術上的問題截止收到招標文件起兩天內提出
如有疑問可咨詢     經理13839001530

招標辦聯系人:屠 18839981711                
                                  禹州市天源集團招標辦

                                      2021年72日     





上一條: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質電廠2×35t/h鍋爐氣力除灰系統項目招標公告 下一條:許昌市天源熱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質電廠上料系統上料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版權所有 2024 河南天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19026145號-1 技術支持:銳拓云
<tr id="c0ucc"><optgroup id="c0ucc"></optgroup></tr><acronym id="c0ucc"></acronym>
<sup id="c0ucc"><small id="c0ucc"></small></sup><acronym id="c0ucc"><small id="c0ucc"></small></acronym>
<sup id="c0ucc"><center id="c0ucc"></center></sup><acronym id="c0ucc"><center id="c0ucc"></center></acronym>
{关键词}